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 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 和优秀编纂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4

 

 

 

  

沪志办〔2022〕15号

 


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志书组织或承编单位,各区地方志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2010年1月,上海全面启动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全市170家组织或承编单位、数万名编纂人员历经12载,于2021年底全面完成修志任务。目前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已全部出版,其中《上海市志(1978—2010)》140部、147册,市级专志54部、55册,区县志24部、31册,共三个系列218部、233册,总计3.21亿字,全面记载了上海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系统反映了1978—2010年上海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全景式反映上海的发展变迁与时代特征、地方特点,是上海文化品牌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

       这一重大成果,凝结着全市各区、部委办局、相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志书编纂单位数万名专兼职修志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为充分肯定各单位、部门和广大修志工作者在二轮志书编纂期间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提升历史自觉和主动,增强文化自信和自强,进一步激发各单位、部门对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自豪感,进一步调动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做好下一轮修志工作打下基础,将在全市开展“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类别、对象和名额

表扬设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三类。

(一)优秀组织单位为区级地方志常设机构,以及组织或承编2部及以上二轮志书编纂工作的市级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

(二)优秀编纂集体为二轮志书编纂室或编辑部,表扬名额约100个。

(三)优秀编纂工作者为二轮志书编纂室或编辑部专职编纂人员,表扬名额217名。

二、申报推荐

申报推荐由各组织或承编单位归口管理。

(一)区级地方志常设机构,以及组织或承编2部及以上二轮志书编纂工作的市级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申报优秀组织单位。

(二)二轮志书各编纂室或编辑部可申报优秀编纂集体。

(三)二轮志书各编纂室或编辑部可推荐1名优秀编纂工作者(《上海市志·总目》编纂室除外)。

市地方志办公室及其在职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一)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按时保质完成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任务;

2.重视加强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重视地方志编纂理论与实践研究,重视修志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修志业务骨干;

3.优秀组织单位应为区级地方志常设机构,总体推进有力,组织工作到位,协调各方有序;组织或承编至少2部市级志书的市级机关、相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应机构稳定、人员到位、工作严密、编纂认真,所编志书具有较高行业代表性,质量较好。

(二)优秀编纂工作者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在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

2.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积极钻研地方志理论和实践,探索科学高效的编纂工作方式并在具体工作中运用;

3.至少专职从事1部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公平公正。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申报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应认真填写情况表或推荐表,并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二)严格推荐标准,突出实际业绩。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优秀编纂集体为志书编纂室或编辑部,优秀编纂工作者重点向编纂工作一线的同志倾斜。在职副局级以上不参加优秀编纂工作者申报。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推优审核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上报要求一式6份,其中优秀编纂工作者推荐表须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申报材料须手续齐全,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重点、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表格可从“上海通”网站下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规范程序。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市地方志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推优审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方志办公室(地址:斜土路2567号A2座6楼,200030),负责日常工作。

“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推优审核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拟定入选建议名单,并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批准。入选的优秀组织单位、编纂集体和个人在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通”网站(https://www.sht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将适时对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编纂集体和优秀编纂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叶萍

电  话:54892726,18016366790

邮  箱:msc@shtong.gov.cn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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