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续修十六讲》编写组
中国地方志所以能历千余年而不衰,其中重要的一条原因,便是世代续修,永不断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97年5月8日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总则第五条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各级地方志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各地在上届志书完成后,要着手为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续修间隔时间并不一致。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在《上海地方志编纂工作“十五”计划》中规定:“上一届修志工作完成之日,就是下一届修志工作开始之时。上海新方志编纂过程中,相当部分已出版的志书的资料下限已超过10年,续修志书的任务应该提上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议事日程。已经完成县志编修工作的县和撤县建区的区,开展县志续修工作;撤区或并区建新区的,开展原区续志的编修;新建的区如时间已满10年的,开展新区志的编纂工作;条件具备的部门和单位,专志下限已满10年,也应开展专志续修工作。续志续修工作一般用3~4年时间完成。”实际工作中,由于建置区划的变化等原因,有的续修间隔时间比10年更短。新编首届《嘉定县志》于1992年1月问世,其下限止于1987年。1992年,国务院批准嘉定撤县建区,1995年嘉定开始编纂《嘉定县续志》(1988~1992年),1999年,续志编成出版。续志与前志间隔时间只有5年。新编《川沙县志》1990年11月出版,下限止于1985年。1992年,川沙县撤县并入浦东新区,新编《川沙县续志》(1986~1992年)开始编纂并于2002年验收即将进入出版。续志与前志间隔只有7年。2000年黄浦、南市两区撤二建一,黄浦、南区两区续志均从1993年至2000年6月止,续志所记时间只有7年半。
续志名称、指导思想和断限
一、续志名称
继承旧志的传统做法(如《康熙十二年·全椒县志》),保持修志的连续性,今天续志封面书名可刊作《×××志》(××××~××××年),括号内为续志上下限时间。因续志,不只是一次,如只标志名不标明上下限,就不知是哪一届续志、哪一本续志了。如此表示,虽不出现“续”字,则可一本本延续下去,续的年限清楚明白。如仅标“续志”不标上下限,因为今后仍要续修,后人无法起书名。
当然,目前已出版的几部续志,不少是标“续志”,再标断限时间的,如《嘉定县续志》(1988~1992),因标明了上下限,也无不可。
二、续志指导思想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处于中国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开放时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强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的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续志记述一般要接触到1978年以来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史,重点记述20世纪90年代及21世纪初的社会变革。9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以快节奏进行调整,而这所有一切都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进行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因此,续志编纂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续志断限
续志的断限,各地的规定与做法并不一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仅有原则要求:“首届志书的断限,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续修志书时,每届志书的下限,力求统一。”
续志上限,主要有五种意见:一种意见主张与上届续志“接轨”,以上届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有的基本上主张“上届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但认为可在概述、无题序里适当追溯。《河南续志编写通则》(讨论稿)规定一般以“上届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为了反映事物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格掌握,适当追溯,可在概述或章节下记述事物的发端、发展变化,以反映事物的全貌,至少要记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一种意见主张采取原则规定和适当灵活相结合的办法。林衍经在《新方志续修问题初探》一文中认为:“从实际出发,续修新方志的上限,不妨采用原则规定和适当灵活相结合的方法。即原则上以前志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时间,操作中从记述事物的完整性出发,可适当上溯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志所缺所漏而有必要补充的有价值的内容,可从严补记;前志记载有误者,可据实作必要的纠正。另外,凡前志已涉及而因下限之制未能完整记述的事物,续志可据前志记载情况,或简或详地追溯前志部分。”
一种意见主张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市志续修,上限应起自实行市管县的年限。如首届《苏州市志》和属县县志下限为1985年,但《苏州市志》的续志拟从实行市管县新体制的1983年起写。他们认为,这是从反映这一大变革的需要出发的。
一种意见主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或当地解放之时为上限,意欲把续志修成一部新中国的断代志。
一种意见主张以1978年为上限,理由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写起,可以系统、充分地反映改革开放的历程和成绩。如梅森《续志备考》一书认为:续志为断代志,是第一届社会主义志书的续修,上限原则断限首届志书下限的次年。但由于首届志书编纂中,改革开放正在初期阶段,许多问题认识不够清晰,未经历史沉淀,此外首届志书对改革开放内容均作为背景资料处理,改革开放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表现不够。因之,为系统地、全面地反映改革开放,部分门类的上限应定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1978年,如“改革开放”、“市场”、“精神文明建设”等;此外,综合反映一地、一事类内容的概述、综述、无题导言、无题小序等部分内容,上限应扼要追溯至事物发端,保证续志成为一部独立的著作,使读者无需翻阅首届志书,能知事物的原委全貌。其余各专志、专篇、专章,综述或导言以下,内容上限接首届志书的下限。
下限一般都主张断至2000年,亦有主张断到2000年以前或以后。如梅森主张:“续志的下限以2005年为宜。因为首届志书成书最早在1985年左右,迟的90年代后期。以最早的志书考虑,2005年下限,符合国务院20年一修的精神。2000年虽然是世纪之交,但首届志书时间跨度长者15年,短者只有几年,时间太短,难成一届志书。此外,2000年正处改革开放攻坚阶段,只有到2005年才能充分地看到改革开放的成就,世纪初5年的内容也才能充分反映第三代领导人把改革开放领入新的阶段,因之下限定2005年为宜。”
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对上海市续修上下限定为:撤县建区的县志续志(或并入新区的区的区续志),上限起于上部县、区志下限(如青浦县志续志、南市区志续志),下限断于撤县(区)建新区时。政区未动的区、县续志,上限为上届志书下限,下限也可视情况而定。
四、续志记述地域范围
以现行政区为记述范围,以政区内实体为记述对象,包括实体在县外、市外、省外、国外的活动。省志、县志的记述与首届相同,地区改市后市仍管县的市,其市志内容立足全辖区,加强综合和概括,同时重点加强市区的记述。地改市后增加了一些县级区,直辖市有大量地级市,因此,续志应增加新志种“区志”。
撤县建区前的县志,如首届县志下限与建区时有时间差,应补修县志续志,有几年补几年,如上海的嘉定县、川沙县的做法。撤县建区后的区志,应属于创修,不是续修。
地改市的市管县体制的市志续修,要处理好市区与辖县的记述关系。首届修志,市管县时间短,所辖县与市关系并不浑然一体,且辖县多已自修县志,因此,当时的市管县的市志多采用立足市区,兼及辖县的记述方法。但是续志编修之时,市管县已实践了20年左右,市区和辖县已经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形成为一经济区域,具有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一体性,因此,应把市区及辖县视为一体作为续志的记述空间比较恰当。应把它写成一部完整的区域志。方法是立足全市,侧重市区,记全辖县;而不是立足全市,兼及辖县。
续志体裁
1997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指出:“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含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这既是规定,又是首届新方志编纂实践经验的总结。因之,续修新方志的以上七种体裁仍要运用,但因记述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运用时相应有些变化。同时,也有新的体裁出现。
一、述
述体是首届新方志的创新体裁,包括全志前的概述(总述)和篇章前的无题序(又称“小概述”、“小序”)。由于续志为断代志,其上限往往为前志之下限时,而总述和篇章小概述的作用是为全志或篇、章提纲挈领,理清地方社会或事物的发展脉胳,因此,所记之事往往要突破上限,追溯至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之时或事物发端之时,以使读者对改革开放或事物的完整发展有个宏观的整体认识,更好地理解续志断限内的地情。
首届志书存在“层层设概述”的现象,这样容易造成概述内容的重复。续志所记事物时限较短,有些事物并不复杂,不加“无题序”是可以的。
首届志书的概述(总述)以切块写的较多,如分成地理概貌、历史发展、革命斗争传统、建国后各业发展和现状总貌几块。也有些新颖的体式和写法,如围绕地情特点组织编写的“特点串连体”,围绕地方历史发展线索编写的“史纲体”,提出治理地方方略、“指点江山”的“策论体”,还有以图表照片配合文字记述的“概貌体”等。首届修志后期志书的概述(总述)多为“史纲体”,这种首先纵写当地历史发展、兴衰起伏、优缺长短的“简史体”,最能弥补志书横剖分类纵述不足的缺陷,因而在后期渐成气候,为众多修志者所认可并采用。续志的概述(总述)应对首届志书概述的编写经验加以总结和吸收,仍要提倡写法上的百花齐放。安徽《濉溪县志续编》(已出版)的“概述”就采用了文字说明和统计图表、照片组合起来的“概貌”,效果不错。
根据续志断限内的内容,考虑到与首届志书的衔接,续志的概述(总述)除要对断限之内的社会发展进程和现状总貌进行概要叙述以外,还可以对上限前的历史进行梗概介绍,也可以简要记述首届志书已记的建置、区划、自然环境等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内容。《嘉定县续志》采用切块写,《川沙县续志》采用“史纲体”,均从续志上限前的1978年写起。《黄浦区续志(1993年至2000年6月)》的“总述”分六个部分:开埠后至1992年的行政区划变化与发展历程,1993年至2000年6月的发展概貌,变化特点,区情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属概貌、史纲、策论的结合体,颇有自己的特色。
二、记
记这一体裁主要是指大事记,也包括专记、杂记、附记等。首届志书的大事记,一般是用编年体来记,也有按纪事本末体写的;还有在一部志中,既有编年体的大事记,又有纪事本末体的“大事纪略”,首届修志,大事记的做法仍需继承。但也有人认为,续志所记时限较短,而且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的历史进程大体一致,对“史纲”的需求不是那么迫切,应将大事记改为大事年表置后。这种做法也是可以的。
续志要不要设专记,这个问题已纳入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研究视野,并有肯定的意见。中指组于2000年3月《关于续修地方志的的几项规定》(讨论稿)第4条指出,续修志书的内容大致分五个方面,其中第三个方面是“专题记述”。关于“专题记述”,《规定》的解释是:“对正文未能充分记述的一些重要问题所作的专题调查和专题报告”(见《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2期)。因为有一些重要和典型的事物、事件在改革开放中会出现更多,所以,续志很有必要设“专记”。《川沙县续志》设“浦东开放开发”专记,专题记述了川沙在浦东开放开发早期中的重要、典型事物、事件,对突出反映浦东开放开发有很好的体现。大事记和专记本书有专讲阐述,这里不再赘言。
三、志与传
志,是地方志最主要的体裁,传统方法要求采用记述体,据事直书,不加修饰与议论。不能写成史书、教科书、调查报告、新闻报道、学术著作、议论文章和文学作品。续志仍要继承这一基本传统。但根据首届志书的经验总结,首届志书的文体有过于拘谨的倾向,续志在志体的把握上应比首届志书有更大的灵活性,概述、名胜、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等内容允许修饰,要有文采;纪略、特载、附录的文风完全可以多样化。标题加不加分期各行其便。
传,是用来记载人物事迹的体裁。历来都主张“生不立传”,新方志也不能例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都明确提出编修新方志要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续修志书仍要遵守这一原则。
但是,续志断限时间短,只一二十年,和首届志书相比,故去的重要和知名人物少,在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仍健在的人物多,这个实际情况也应考虑,此外要加大外籍人物的记述,尤其是城市志。因此,续志仍需继承首届志书以事系人,设人物传、人物简介和名录的方法,并在人物简介和以事系人方面多下功夫,推陈出新。
四、图、录
图包括地图、插图和照片。
续志应改变首届志书用图较为单一的缺点,可有三维立体图、玫瑰图、波形图、辐射图、线条图、柱状图、曲线图、扇形图、对比图等,丰富图的表现力,表现事物的发展变化及比例关系。
续志可用高科技手段制图。《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13条也指出“图表采用现代技术编制”,如用遥感卫星摄制彩色地貌图片。
续志应重点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来安排照片。
首届志书比较重视文前彩色照片,随文(串文)照片较少。实际上,随文照片和文字记述结合比较紧密,史料性更强,而且随文照片一般是黑白的,安排灵活,印刷方便,造价也低,应更多地使用。
录主要指附录。附录收录的都是补充、配合、深化正文的原文、原件、原始资料,是照录、照抄,是出自他人之手,而非编纂者自己撰写,它是与正文相辅相成的。首届志书有的附录多把辑录的原始文献和编者用自己的语言撰写的杂记放在一起,这是体裁的混淆。续志应将附录和杂记、专记等分开设置。
附录的位置,一般是殿后的,但有些和分志关系密切的内容,可以放在相关分志的篇章节之后。首届志书篇章节之后的附录较少,续志应更多地运用。为和全志之后的附录相区别,篇章节之后的附录可叫“附”。
在一些续志篇目中出现了“特载”、“专载”这一体裁。如安徽省《县(市)志(××××~2005年)篇目设想》就有“特载”。内容有“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军区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情况统计公报”。安徽《濉溪县志续编》(已出版)就设有“特载”,该志的《凡例》第五条说:“特载辑录有价值的文件及反映濉溪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资料,不受时间断限限制。”该志书“特载”收录了县委书记在县委七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县长的政府工作报告、《创建文明县城,树立文明新风——濉溪县创造文明县城工作情况纪实》、《立足根本,努力培养跨世纪的高素质人才——濉溪中学十年来实施素质教育纪实》、《金玉其外,名贵其中——安徽省濉溪县口子酒厂建厂之路》。
续志设立“特载”、“专载”是借鉴了年鉴的框架设计。设特载可以纳入一些需完整记录的涉及全局的重要文献,或特别重要的典型材料。这些重要文献和典型材料,如果纳入正文或收入附录,显得摆的位置档次不够,有时因篇幅所限难以处理。以“特载”的形式收录,不仅丰富了志书体裁和表现力,而且给这些重要文献、典型材料以显著位置,特载所收应是原文照录。如编者所记,以“特记”为名比较准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特别典型和关乎全局,不要入特载。“专载”和“特载”的使用差不多,区别主要是“专载”表现的内容的重要性稍逊于“特载”。
续志的编纂组织与规划
一、续志编纂组织
首届志书编纂组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部门编纂”的格局。市(地)区县志由部门撰稿,地方志办公室业务指导并分、总纂;省(市)志由地方志办公室指导有关厅局一步成志,编辑出版。在首届修志计划经济为主导的时期,加上志书内容贯通古今,这种组织方法是合理的。续志编纂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但我国属于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加之志书编修属于政府行为,另外地方志系统尚未形成分类收集社会资料,进行综合编研的高素质队伍。因之,续志仍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的格局。但新的历史时期,市场经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完全采用首届志书编纂的组织方法,难免时间、金钱、人力浪费过大,因之,应辅之以市场经济的操作方式。为了提高志书质量,各学科既有专业造诣,又有文字功力的专家应该参与修志。续志编纂的组织应该是“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部门承编、专家主编”的格局,吸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立项和课题组的操作方式。
各级修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开展调查研究,积累资料;组织志书编纂;审定验收志稿;整理旧志;总结和交流修志经验;进行方志理论研究;培训队伍;编纂出版地方年鉴;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写地情丛书;建立地情数据库等。
部门承编专业内容,仍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遵照首届修志的办法承编是没有问题的。存在问题的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承担首届志书编修任务的一些行政管理厅(局)已改为集团公司,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因此,续志编修任务再由这些集团公司来单独承编已有难度。对于这些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省(市)志办一可依靠这些部门、单位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来承编包括这些部门的大部分专(业)志,如经委主编工业志,交通局主编交通志,商委主编商业志;当然,今后行业协会成立了,由行业协会承编更好,可以解决大市场、大文化、大社会的资料征集问题。二可由省(市)志办和大口行政管理部门出资出力帮助这些部门、单位单独编修续志;三是省(市)地方财政统一下拨编纂、出版经费,由省(市)志办统一管理,采用立项和课题组的形式编修续志,将首届由部门、单位承编的专业分志变成一项项的课题,统筹完成。
对于续志的分项承编,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项目招标制度,确定承编单位或承编人。对承编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打破条块分割,建立课题首席专家责任制,扩大课题组的自主权,课题经费实行全成本核算。建立新的评估(评议)制度,根据地方志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评估方法。续志项目由政府委托地方志办公室管理。
二、续志项目实施
首届志书一般专志落实到部门单位,部门单位再安排编写人员,续修主流仍可以这样做;但也有人提出新的操作方式,即续志经费包括政府对修志、印书、稿酬的专项拨款,部门在初稿编纂中承担的修志经费,社会集资。续志启动之初,地方志办公室制订续志项目计划,向政府预算续志编纂的各项经费,把项目分解到相关部门,同时部门拿出部分经费。地方财政经费和部门修志经费相加即为项目经费。地方志办公室拟订项目(可以是专志,也可是专篇或专章)编写的内容要求,质量和时间要求,志书内容提要;提出承编项目的专家需具备的条件;然后由志办和专业部门共同向社会招标。专业部门有合适专家最好,如没有,政治部类的可请政府、人大、政协、党校、行政学院、政法干校一类的部门和院校专家承编。专业性、学术性强的,并要进行社会调查的,可从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专业管理部门、统计部门请专家学者承编。如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可以请农经委的专家,也可请社科院、党校专门研究本地农村经济的专家主持编纂。遴选出项目主编后,由项目主编选择助手,地方志办公室派1人至项目组参与编纂,以便及时掌握情况。整个项目的完成可分成“篇目提要拟订”、“资料征集”、“初稿完成”、“审定通过”若干阶段,阶段任务按时完成的及时拨放下阶段经费。完成与否?质量如何?由地方志办公室和部门组织的审稿组审定。
首席专家必须具有与完成项目相符的学术能力和学术地位。县志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市志、省志应具有高级职称,首席专家一般是本科以上学历,并有文字能力,有个人著作(专著或编著)。不评职称的单位,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文字能力,发表过论文或文章。首席专家的专业和学术主攻方向要与专志、专篇内容对应,可在专业系统内招聘,甚至可在全社会招聘,完成项目后聘任关系自行解除。项目组完成项目,专业部门内聘的,可集中办公,也可业余时间完成。非内聘者,自己安排办公。离退休人员精力好的也可应聘。既有专业研究能力,又具备社会研究能力的专家为首选。首席专家的聘任,除学历、能力条件外,还需查验年龄和身体条件。一般年龄,应在50岁左右,可保证一届志书善始善终地完成,中间不必更换编纂者。此外,首席专家聘用课题组其他编纂人员,人员多少由首席专家根据承编份量、经费多少自定。
首席专家的选用是续志成败的关键。专家应聘须提供学历、学术成果、年龄、健康状况等有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报承包专志或专篇的编写提纲,包括子目、要素,同时对改革开放20年本专业事业的发展写一份简况,并提出续志应突出本地哪些特点。以上条件具备了,说明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项目首席专家。
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起全志总编及各项目的组织、检查、督促作用。办公室应设总编室,下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3个编辑室,人手少的可分工到个人。续志启动之初,起草工作规划、编纂规范、审稿标准,最重要的是起草编纂纲目提要。根据现行社会分工(机构改革后稳定了,再分解志书内容),把续志分成若干项目进行招标,选定项目首席专家(志书完成后即为这部分内容的主编、撰稿人、总纂、分纂),派人员参加项目组跟踪指导编纂(派出人员,工作中首席专家不满意,可提请地方志办公室更换)。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专业部门的行政领导成立审稿组,审查评估志稿。志稿完成后,如果跟踪指导得细可不必再纂,文字加工统一文风后即可出版。如果交叉处理不合理,内容重复严重,适当组织人员分、总纂,润色文字后出版。省志首届志书贯通古今,文字量太大,省志办无力二次分、总纂。续志断限仅20年,文字量不大,省志稿二次分、总纂已是可行的了。此外,地方志办公室代表政府,按合同拨发项目课题费和稿费、审稿费。志办选派方志专家和修志事业行政管理领导参加项目审稿,为方志体例方面和共性背景资料的审稿权威。
专业部门是专业项目的行政责任人,项目属政府委托的工作,必须完成。项目组工作平时由部门检查督促。此外,提供部分项目经费(政府财政有钱也可不要部门出资),提供专业部门的档案资料,安排一名资料员参加项目组。向本系统发出公文,要求上报资料或配合资料收集,为项目组出具修志工作的介绍信。为了调动部门的修志积极性,专业部门也可委托项目组利用续志成果为其编写行业志,但必须是在志书出版之后。专业部门提交专家和领导名单,作为续志专业内容审定的权威。专业部门有责任为项目提供办公条件(包括办公或存放资料)。
地方财政除审定拨发项目费外,平时应拨给地方志办公室办公经费,以及评议、审稿经费。
续修志书,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新时期。官修志书除主要由政府拨款外,地方志办公室应采取市场经济的方式向社会集资,企业集团入志,文字可收版面费,照片可收彩版费,赞助修志的华侨和“台、港、澳”同胞,以及私营业主可列名单和赞助金额在志书上(古代修志早有这一传统)。
续志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过渡的一届志书,加之首届志书编纂,地方志办公室在电脑和人才两方面仍处于落后的薄弱状况。第二届以后未来的修志应向电脑化专业化方向迈进。编纂业务上,地方志系统基本上摆脱了对外系统外部门的依赖,自己解决志书的资料和编纂人才问题(首届和二届修志,地方志系统仍以组织实施和编辑工作为主)。首先在续志工作启动的同时,地方志的内部建设也要抓住机遇更上一层楼,建立方志馆,配齐电脑,建设数据库。地方志资料部门不仅要整理储存第一届志书的资料,更重要的是按照续志篇目从社会各方面不断征集新资料输入电脑,年复一年,绝不间断。还要选拔年青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进入资料管理系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研究人才,平时收集资料并加以整理,在整理的基础上研究。到第三届志书编纂时,他们自然而然成为项目编写骨干,成书是并不很难的事了。此外,平时他们还以形成各种总揽全局的研究课题(覆盖性的综合是地方志部门所长)提供给政府作为决策的参考。此外,数据库加密联网实行信息有偿服务。到那个时候地方志才可以说是一项引起社会重视的、稳定的、生生不息的事业。
三、续修工作规划
续修志书首要的是理论准备、选择总编、培训队伍、拟订续志规划、设计纲目提要。初期,几项工作可以同时交叉进行。有人认为,首先,省、市一级地方志办公室应该成立总编室,作为全省、市修志的参谋本部,今后也可作为省、市志编纂的业务主管部门。作为省、市地方志办公室应对总编室的工作,从行政上予以保证。省、市地方志办公室可从行政上审定总编室的工作规划,具文发之全省(市)贯彻执行。
总编室拟订续志的编纂规划、普遍特征的续志内容提要、总编培训纲要。总编队伍组成后,由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进行理论培训,请政府政策发展研究中心、计委、体改办、党校、社科院、高等院校、农经委、经贸委、外贸委、地方志专业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讲课,总编们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了解本地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程,了解地方志的体例特征和简要的方志编纂史,为今后组织编纂做好理论和思想准备。学习培训要组织考试,合格者领取由省(市)地方志办公室颁发的总编上岗证。
在总编学习的同时,省(市)志办总编室组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3个编辑室拟订志书的提要,各级志办再把省(市)地方志办公室总编室的续志提要交当地有关部门,确定部门内容项目的总编,组织人员收(搜)集资料。市、区、县志总编培训结业后,拟订符合本地特点又具共性特征的续志编纂提要,县(市)区志提要由市地方志办公室批准,市(地)志提要由省、市志办批准,当地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写。
关于省、市志和县志的关系。省、市志编纂启动应比市县志缓两年,带县的市的市志比县志缓一年,以便吸收前者资料,因为市志内容涵盖县、省志内容涵盖市(地)县。但作为全局性的修志工作,应省直厅局、市(地)、县、区全面布置,有任务的厅局确定总编和资料人员,首先应该从学习理论和征集资料入手,厚积薄发,两年后编纂省(市)志即可水到渠成。如果2年后再启动,再培训队伍,必然成书较迟。当然这种2年后再发动也有其有利的一面,避免省、市地方志办公室四面出击,难以应付,2年后再启动,工作从容些、主动些、成熟些。
首届志书的大事记、人物由地方志办公室自行征集编写,内容往往不够全面。续修志书可同时布置下去, 也就是部门既承编相关的专志,同时承编本专业的人物和大事记,加上地方志办公室自身的收(搜)集,必然较为全面(当然省、市志还可从区县志中收集,市志可从区县志中收集人物和大事)。志书的概述(总述),由地方志办公室承编,须选择了解省情而又有文字功力、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撰稿。大事记略列专题聘请熟悉该事的新闻记者、社科研究人员等独立撰稿。
续志的记述内容
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续志的记述内容与前志相比,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续志重点记述内容
关于续志的重点内容,方志界多从经济部类与人文部类的比重来分析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续志应以经济建设为重点。认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建设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局面和前所未有的新内容。而首届志书仅对经济变革作了序幕性的记载,因此,重点记述经济建设的任务必然落在续志上。
另一种观点认为,续志应以人文部类为重点,着力表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
还有一种观点虽主张要以经济部类为续志重点,但强调在经济部类为主的前提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记述。至于在首届志书编写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和问题,如经济内容庞杂繁琐,宏观记述不足,共性管理内容较多、表格多滥,见物不见人等,是要在续志中加以改进的。地方志主要是反映社会的经济生活和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当然,人文内容不可忽视。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方面,行业、产业、产品发展快,数量多,行文应多概括;而人文内容相对量小,进展慢些,需行文具体。
二、改革开放内容的记述
续修新方志,改革开放的内容应作为续志的重点。续志篇目中对改革开放的安排,大体上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集中设置改革开放的专门篇章。如《张家港市续志》纲目设想的第一卷为《体制改革》。一种是分散设置,即将改革开放的内容,按事类归入各相关编章之中,如商贸体制改革归入商业部分。再一种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既设有有关改革开放的专门编章,记述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开放内容,又在相关篇章里记述与部门、行业、事业紧密相关的专项改革内容。如河南《平顶山市志》(1987~1995)篇目中一级目有《经济体制改革》,其他方面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内容含在二级和二级以下目里。
改革开放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改革现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中的弊端,进一步解放仍然受到束缚的生产力;二是对外开放,不断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加快中国的科技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更好的条件。我们所说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的改革,包括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设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对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的改进、革新和完善,如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调整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民主协商对话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而一些改革,如技术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殡葬改革、婚姻制度改革等,不属于国家经济和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
集中设置改革开放的专卷(编)利于全方位、集中、鲜明地记述改革开放的进程、总貌和成就;利于照顾各改革措施之间的关系和分量比重。但是,有些改革与部门、行业、事业的业务、工作分离,如财政、科技、教育、卫生等管理体制,分离了不利事业的叙述。另一方面,改革开放是制约和影响全局,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的大事,有些内容是难以纳入具体部门、行业、事业的编章里去的。如企业制度改革,涉及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商业、环保、城建等各个部门、行业,文化教育部门也有企业,甚至体育部门也有产业化经营的问题。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去记整个企业制度改革的全貌。分散记还容易产生大量的重复,并写不透改革。因此还是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较好,能取长补短,较适于科学地安排好改革开放的各项内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难点是要处理好交叉重复的问题。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分析,就一个地方而言,只要把改革开放记深记透,是分散,是集中,还是分散兼集中,都是可以的(续志的内容篇目参考本书附录部分)。
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记述
首届新地方志的编纂从总体看来,是比较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记述的。特别是90年代出版的志书,都力求克服在两个文明建设的记述上“一手硬、一手软”的缺陷,加大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记述的力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志记述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军事志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司法志普法教育,人口志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民俗志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新时代的发扬和社会新风尚,附录附载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村规民约,各志中以事系人反映人物的业绩和精神风貌等等。广义而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也属精神文明。
要在续修志书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记述,应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就是设立分志或专编。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具有全党和全民共同参与的性质,难以归入某一领域、部门和行业的编章中,设立分志或专编,可以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地位,可以反映这一工作的整体面貌。《张家港市续志纲目设想》就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独立设卷,可作为我们设立精神文明建设篇目的参考。
由于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的建设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分散在相关分志或专编中记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是十分必要的。如党和政府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和所采取的措施;群团组织根据各自所联系群众的特点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科技文化卫生部门搞“三下乡”;各行业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教育活动等,都应在相关部分的记述中提及。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是自发形成的,“重在建设”。要反映出党组织是如何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的,有哪些重大部署。要记述政府、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在“齐抓共管”方面有哪些措施。还要记述以做文明市民、五好家庭、创建文明单位、建设文明城市,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学先进活动为代表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要注意记述建设精神文明的一些新方法和新举措及群众的新创造。如农村制订“村规民约”,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捐资兴学,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社区创建活动等等。另外,要用典型事例反映人民群众新的精神风貌和道德素质。
要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作为记述重点,对社会精神生活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文化事业受到消极因素的严重冲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东西屡禁不止;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蔓延,党风、政风受到很大损害等,续志亦应客观地、实事求是地予以记载。
(执笔:颜小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