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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2002年)
一一谨以此文纪念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恢复23周年
邱新立
三 顺应时代变化,指导小组进行了两次调整
(一)第二届指导小组的组建
1.
指导小组的困难。1985年指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增加到18人,力量有所加强。但到了80年代末,组长曾三和主持日常工作的副组长梁寒冰先后去世,朱士嘉、牙含章、李志敏、董一博、陈元方、左大康等成员也相继去世。当时指导小组18位成员,病故8人,健在者10人。而这10位成员中,一位从未参加指导小组的任何活动,两位本职任务重、社会活动多,很难兼顾。指导小组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1989年以后一段时间,社会科学院领导一再调整,同样很难兼顾地方志工作。于是从1989年以后,指导小组陷入长期无人领导又极不健全的困境,缺乏必要的政治上、学术上的权威性,又不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很难正常运转,无法很好发挥指导作用。此外,协会名誉会长曾三、会长梁寒冰去世,副会长6人病故4人,另一位副会长早己声明不再过问地方志工作,因此仅有一位副会长勉力维持;秘书长左建也已去世,5位副秘书长有2人己离开地方志工作岗位。协会组织很不健全,需要尽快调整和改选。但在指导小组没有调整之前,协会的领导成员难以确定,调整工作同样无法进行。指导小组虽然下设办公室,但办公室机构不健全。①无论是编制、经费,还是办公用房,这些最基本的工作条件都严重不足。许多应当开展的工作,办公室都因缺人缺钱而无能为力,不能胜任对上(党中央、国务院)沟通和对下(各省地方志机构)调研、指导的职能,不能适应全国地方志工作发展的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指导小组从1990年起开始酝酿调整工作,1995年正式完成。
2.
指导小组的调整。1994年1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向国务院办公厅呈上《关于调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的报告》,但一直没有批复。1994年5月24日,指导小组又向社科院呈上《关于必须重新明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体制问题的报告》,请求准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仍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并切实加强指导小组的领导力量。在多方面的努力下,经国务院领导同意,1995年7月25日对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组成了第二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担任组长,郁文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王忍之、王刚,成员有黄光学、美原、贺捷生、杨牧之、段启明、王立行、王荣华、张问凌、邵文杰、黎智、聂荣贵、牟玲生、李孝聪、邹逸磷、郑度、林甘泉、哪家驹、李祖德、蔡美彪、高德、陆学艺、项启源、贺巍、张显清,秘书长哪家驹,副秘书长高德、贺巍、李祖德、霍力进(兼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②。第二届指导小组成员有28名,主要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出版署、国家民委、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解放军、六大地区等部门、地方或省市地方志编委会有关领导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部分高校(北大、复旦)的有关学者组成。其中组长、副组长4人、成员24人,60岁以上21人,70岁以上12人。指导小组根据需要举行会议,研究、决定全国修志工作中的政策、学术问题。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在秘书长领导下由秘书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③每年召开一次全国地方志年度工作会议,由各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参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指导小组的工作规划。
指导小组的重新调整,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3.
第二届指导小组(1995~2001年)的主要活动和成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调整后,分别于1995年8月和12月、1997年5月和8月、1998年1月、1999年9月召开了二届一次到六次会议,讨论决定了一系列的重大方针。在指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组织下,举行了一系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活动:第一,1996年5月,在李铁映主持下,召开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李鹏总理接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作了重要指示。李铁映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纳入"、"五到位"的工作要求。会议总结了新编地方志工作十几年来的经验,对一些重大的问题都有明确的指示和规定。这次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务实鼓劲、开创未来的会议,对我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第二,1997年5月8日,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三,1997年举行了全国志书的评奖活动。第四,1999年10月,在北京中国革命博物馆举办了全国新编地方志成果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有关部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修志机构及国家图书馆等45个单位参展。展览会汇集全国新编省志、市志、县志约4000种,加上部门志、行业志、名山大川志和方志理论著作共约10000种,总计约70亿字,照片1000余幅。这是全国方志工作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50周年的隆重献礼,使新编地方志进一步推向全社会。此外,指导小组还大力开展读志用志活动,推动方志事业的新发展;围绕、总结首轮修志经验,探讨有关续修新一轮志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指导小组所属机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争取建立国家方志馆。
归纳起来,第二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成就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第一,首轮修志工作基本完成,各种志书硕果累累;第二,精品意识有所增强,志书质量明显提高;第三,续修问题得到重视,续修新志开端良好;第四,修志力量得到增强,方志人才大量涌现;第五,理论研究逐步深入,方志学科正在形成;第六,现代化手段引入方志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开始起步;第七,建方志馆设想开始落实,方志集中收藏利用可望实现;第八,用志工作得到加强,志书作用日益显现。④
(二)第三届指导小组的建立
第二届指导小组于1995年6月调整成立后,有些部委有关领导和部分省、市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或己工作变动,或己离退休;有些学者也因年岁过大,活动不便。为在新世纪继续加强地方志编修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职能作用,2001年指导小组又进行了调整。
2001年3月12日,指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中国社会科学院,请示指导小组的换届调整问题。3月23日,李铁映批示:“要解决领导关系和新世纪工作方针,请王刚同志、忠禹同志阅示。”4月9日,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批示:"请荣凯同志商有关同志提出意见。文中讲。‘编修地方志是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长期以来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同志多为在中央、国务院均有职务,请注意。"5月18日,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徐荣凯就地方志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向王忠禹写出专项报告,报告对编修社会主义时期地方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就作了深刻的阐述和充分的肯定,对21世纪的地方志工作明确提出:一、在新世纪要继续加强编修地方志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二、请铁映同志继续担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明确一名副秘书长任副组长;三、关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调整、工作条件改善等问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商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5月21日,该报告经王忠禹批示同意后,送经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同志圈阅批准。
与此同时,社科院党组决定由副院长朱佳木分管地方志工作,并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组长。5月30日,李铁映在徐荣凯报告上批示“请朱佳木、单天伦商郁文同志、忍之同志按批示精神办”。根据李铁映批示,指导小组办公室与社科院科研局、人事教育局商议,组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调整小组”。6月22日,“调整小组”开会,拟定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的“调整方案”。“方案”提出:指导小组成员仍由国务院有关部委、部队和部分省市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及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学者组成。为更好地发挥指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增加军事志指导小组组长为副组长,国务院部委成员由3人增加至8人,省市领导成员仍保持7人,本届为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广东、贵州、新疆。国务院部委、部队、省市领导成员都要求为现职干部,今后随其职务或分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省市领导成员仍保持7人,必须是当地分工主管地方志工作的现职领导,每次换届时在各省间轮流担任,本届为北京、河北、吉林、江苏、广东、贵州、新疆。由于部委、部队、省市成员中基本上均为新人,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学者指导小组成员中的68岁以下的原则上保留为下届成员,高校成员由2个增至4个。新成员65岁以上的原则上不进。在征求了郁文、王忍之的意见后,7月上旬,李铁映、王忠禹批准了这个“调整方案”。
7月31日,调整小组再次开会,传达了李铁映的有关指示,通报了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已被国务院领导指定出任指导小组副组长的情况,研究了指导小组成员调整方案的落实、指导小组正副秘书长人选(今后正副秘书长同时兼任办公室的正副主任)和指导小组办公室体制等问题。会议确定:小组成员中的社科院人选,由科研局、人事局与有关单位协商后提出;各部委、省市和院外学者人选,由指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方面协商后提出。会议还根据李铁映的指示,建议今后办公室对内按照研究所来办,方志出版社由办公室领导。
随后,指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了经高强审批后的给各有关单位的“商请推荐小组成员人选函”。9月底,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下,社科院之外的单位根据商请函的要求推荐了22名成员人选。社科院科研局、人事局与院有关所、局协商推荐的11名成员人选,也于10月16日确定。至11月6日,中央军委办公厅和国家档案局方面也先后明确由军事科学院副院长、军事志指导小组副组长徐根初和中央档案馆馆长、国家档案局局长毛福民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组长。至此,包括5位正副组长在内的第三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人选共38人全部落实,其中上届成员继续保留的有8人(均为学者)。
2001年11月6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调整小组就以上事项代拟了社科院给国务院的报告稿(《关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调整情况及组成人员的请示》),报请李铁映并社科院党组审议。社科院党组审议通过后,于12月3日,报请国务院审批。李岚清、王忠禹、高强等领导先后圈阅同意。这样,经国务院同意,第三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立。组长李铁映,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副组长高强、徐根初、毛福民,成员有于广洲、袁贵仁、李晋有、廖晓军、侯建良、周和平、杨牧之、王作安、五福成、祖书勤、段柄仁、刘健生、全哲洙、段绪申、钟启权、王寿亭、阿不都卡德尔·乃斯尔丁、李孝聪、邹逸麟、陈理、江兴国、郑度、刘庆柱、张显清、辛德勇、李祖德、张海鹏、王振中、陆学艺、贺巍、黄浩涛、单天伦、秦其明。单天伦任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秦其明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
(三)指导小组的归属问题
地方志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必须在各级政府的主持下才能进行。同样,作为主管地方志工作的指导小组,如果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也不可能从政策上、业务上对全国修志工作进行指导。所以指导小组究竟如何定位,事关我国地方志事业的兴衰成败。实际上,指导小组从恢复以来,除1983年至1985年完全由社科院领导,重大问题请示中宣部外,从1985年起,就改由国务院委托社科院代管。由国务院委托代管,有其权威性;修志工作又是一项学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历史、地理、经济、民族、宗教及社会等诸方面学科,社科院是国家社会人文科学的最高机构,集中了各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国务院委托它管理地方志工作,便于吸收各方面专家参加指导修志工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策。这个决策的出台也有一个过程。
1983年1月2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向中央书记处呈递的《关于恢复地方志小组工作的请示报告》建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由中央宣传部领导。“邓力群圈阅同意时将此报告中的中央宣传部”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并批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编制问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报请劳动人事部解决。”但社科院是一个学术机构,无法担此重任。所以1985年3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通过社科院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建议“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同意报请国务院批发这个报告,但认为实际情况虽应如此,但此句最好不提。3月27日,梅益给胡乔木、邓力群写信,请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归属问题。梅益认为,各地修志单位属地方政府系列,由当地政府领导,而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一个学术机构,与各地无直接联系,也无指导关系;明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为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有利于指导小组的工作。胡乔木、邓力群均批示同意。1985年4月10日,胡乔木给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写信,认为“全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亦仍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1985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国办发「1985」33号文件,明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至此,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归属问题得到了国务院的正式认可。1986年12月,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分管文教工作的副秘书长张文寿同志在讲话中,再一次明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是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的独立机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把这一点也正式列入。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代管体制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也容易产生矛盾,不便于处理。在1983年至1985年间,指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办公室一直是由社科院历史研究所代管,除经费由财政部、社科院单独下达外,工作人员的一切待遇完全与社科院人员一致,指导小组领导(包括秘书长、副秘书长)基本都是社科院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也都在院内调配。这种情况不利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所以1994年5月24日,指导小组又向社科院呈上《关于必须重新明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体制问题的报告》,提出:如果现在国务院不再过问地方志工作,将这项全国性的基础性文化建设事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这一领导体制的重大变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也完全有理由仿照国务院改变领导体制的决定,交由省社会科学院领导修志工作。全国各地修志机构将从此解体,队伍也将瓦解,地方志纂修工作只能被迫中断。请求准予指导小组仍由国务院委托社科院代管,并切实加强指导小组的领导力量,继续推动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领导对此也比较重视。1995年6月16日下午,国务院副秘书长刘奇葆同郁文、郦家驹谈到指导小组的工作条件问题时指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是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的一个专门工作机构。委托代管就是包括日常业务工作、人事工作以及全部后勤保障工作等基本工作条件,都应由社科院全面管起来,地方志指导小组主要是集中力量研究地方志业务,在方针政策问题上对全国修志工作进行指导。地方志指导小组同省、市、县联系面较大,原有的工作条件困难较多,需要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一些必要的工作条件。
1996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文件),明确指导小组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由国务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代管。(待续)
①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原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孔令士2004年6月9日的回忆,1985年扩大后的指导小组即任命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直至1995年指导小组再次调整,已历孔令士、诸葛计、霍力进三任办公室主任。
②199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秘书长单天伦也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
③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助理高延军回忆,秘书长办公会议始于1995年,终于2001年12月13日。
④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2001年12月20日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题为《总结经验乘胜前进开创新世纪方志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载《中国地方志》2002年第1期。
(《中国地方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