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章训
此前方志学界一般都只提方志编纂指导思想而不提方志编纂思想。其实,方志编纂指导思想和编纂思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方志编纂指导思想就是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整个思想理论体系。对于每一个编纂者来说,编纂指导思想都是一种先在的思想客体。不管具体编纂者是否确认它,它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编纂思想则是编纂指导思想与编纂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编纂主体对编纂指导思想的具体理解和运用,是存在于编纂主体脑海中的一种主体意识。编纂指导思想具有普遍意义,而编纂思想则不具有普遍意义。
所谓方志编纂思想就是指人们对方志编纂活动的各种感知、认识、理解和看法的总称。方志编纂思想不仅因时因地而异,而且还因编纂主体和志书种类不同而异。在我国传统方志学中,由于受机械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响,对方志编纂思想这一鲜活的问题未做很好研究。方志编纂者不仅应该确认编纂指导思想问题,而且还应该把编纂指导思想所提供基本原理加以具体化。如果只讲编纂指导思想而不讲编纂思想,那实际上就是把编纂指导思想抽象化和教条化。也应该说,从原则上看大家对于编修新方志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这一点都很明确,也从来没有人提出异议。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具体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当代的方志编纂实践。它不仅要贯穿在修志工作的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而且要体现在修志活动的最后成果之中。近年有人对于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问题曾评述曰:“关于编纂新方志的指导思想问题,似乎不大引起人们的注意,原因之一,在一些人的思想中,觉得‘指导思想已不成一个问题,问题已经解决了,没有什么可讨论的。’其实不然,从一些志稿来看,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出现一些政治上的错误,说明修志的指导思想并未真正解决。”而且还“常常听到几种议论:编修新方志的指导思想,不过是几句话而已,只要在编写中注意一点,不犯大原则错误就可以。也有的认为,指导思想大家都记得很熟,但比较原则,比较笼统,如何具体化,不得要领。”(肖先治、张桂江《论新方志编修》第1、2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由此可见,编纂社会主义方志如何真正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仍有必要作更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其中既有如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的问题,也有如何进一步具体化的问题。
一、编纂思想的意义
编纂思想是方志编纂工作的灵魂。志家理解地方史实或编撰志书,总是在某种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如果其间没有贯穿一定思想,那就只会剩下来一堆干枯的、没有生命的、支离破碎的零乱史实。志家编撰志书当然要以地方史实为基础,但史实本身并不是方志编纂学,只是志书编撰的原料。这恰如一大堆砖瓦并不就是一座大厦,而只是建筑大厦的原料。有的史学理论家在论及史料与思想的关系问题时说道:”历史研究当然要搜集材料,然而史料无论多么丰富,它本身却并不构成真正的完备的历史知识,最后赋予史料以生命的或者使史料成为史学的,是要靠历史学家的思想。”(何兆武、张文杰《历史哲学导论·译序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同理可知,志家编纂志书当然要搜集材料,然而材料无论多么丰富,它本身却并不构成真正的完备的地方历史知识,最后赋予材料以生命的则要靠志家的编纂思想。在昔时方志界,方志编纂思想大多体现在志书凡例之中。例如,民国余绍宋主纂的《龙游县志·叙例》一文就近3万字,它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上系统阐述了该志的编纂思想。该文首论“总例”,随后依次论述“通纪”、“地理考”、“氏族考”、“建置考”、“食货考”、“艺文考”、“都图表”、“职官表”、“选举表”、“人物传”、“列女传”、“丛载”、“掌故”、“文征”诸问题。但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第一届新编地方志,却大多没有很好继承这一传统。其大部分凡例篇幅都在千字左右,行文非常简略,故都未能系统阐述具体志书的具体编纂思想。这实际上也是新方志编纂者的自觉意识还不够强的一种具体表现。至90年代,这个问题才引起一些人的注意,并开始出现一些篇幅较长的新志凡例,以系统阐述编纂者的编纂思想。例如,长达三千多字的新编《崇庆县志·凡例》就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编纂者的编纂思想。方志编纂者以凡例、行文通则、编纂始末、专门文章等方式系统阐明自己的编纂思想至少有这样三个好处,即有利于强化编纂者的自觉编纂意识,有利于读者阅读和理解志书,有利于研究者对方志编纂者及其编纂思想的研究。
二、编纂思想的形成
方志编纂思想的形成过程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在方志编纂实践中的具体化过程。概括地说,此过程主要是解决两个大问题,即究竟要编一部怎样的志书和具体如何去编的问题。编纂指导思想到编纂思想的转化过程,用现代写作学或中国古文论术语来表述那就是提炼主题或立意过程。方志编纂作为一种写作活动也必须首先立意,即形成具体的编纂思想。民国甘鹏云说:“纂修通志,以规定义例为最要。义例不定,如裘无领,如网无纲,非法也。”(《湖北通志义例商榷书一》)这里所谓“规定义例”
就明显含有确立主题或编纂思想这一层意思。许多当代学者也都主张新方志编纂应该认真做好提炼主题或立意工作。例如,有人说:“立意,不为文艺作品所独有……新编地方志要不要讲究立意?这是不言而喻的。”(方之伦《方志立意浅见》,《黑龙江史志》1991年第2期)“社会主义新方志不仅应当有主题,而且要尽可能做到主题鲜明。”“志书有了主题,就能够把各种资料贯串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张文纲《论新方志的主题》,《中国地方志》1986年第6期)方志编纂者欲在科学意义上实现从指导思想到编纂思想的转化,必须切实做好这样几方面工作:一要认真学习和基本掌握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二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正确、全面地把握地情实际。三要在做好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富有个性的编纂思想。对于编纂一部合格志书来说,上述三项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志书编纂思想的形成过程中,志书主编或总纂当起主心骨作用。其运作基本程序大致是这样:第一步,由主编提出关于编纂该志的总体思路。第二步,依照民主与集中相统一原则,让全体与编人员讨论和修改主编提出的总体思路,最后把大家的意见统一起来。第三步,各编辑同志在此前初步确立的总体思路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承编部分的实际,再形成自己承编部分的具体编纂思想。第四步,全体编辑同志都把自己这一部分的具体编纂思想拿出来交流,随后主编再加以归纳和综合,最终形成大家思想与主编思想相统一的编纂思想。这时候形成的编纂思想仍然属于初步形态。因为随着编纂实践的向前发展,业已形成的编纂思想往往要作一些补充和修正。
三、编纂思想的贯彻
编纂思想的贯彻过程是一种充满着灵性的创造过程,也是一种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方志写作同一般写作一样,都必须经历“感知—内孕—外化”这三个阶段。西晋文论家陆机对于一般写作过程中的“外化”
阶段曾作这样描述:“选义按部,考辞就班。抱景者咸叩,怀响者毕弹。或因枝以振叶,或沿波而讨源,或本隐以之显,或求易而得难,或虎变而兽扰,或龙见而乌澜,或妥贴而易施,或岨峿而不安。罄澄心以凝思,眇众虑而为言,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文赋》)由此可见,在陆氏看来,在写作过程中的“外化”
阶段,作者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尽善尽美地将已有的构思表达出来。方志编纂的最终成果是方志文本。作为一部合格的方志文本,它必须像《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所共同要求的那样:必须“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或者说必须做到真(指合乎规律)、善(指合乎目的)、美(指既合乎规律又合乎目的)相统一。
对于编纂者落实编纂思想问题来说,其中不仅有知不知的问题,而且还有愿不愿和能不能的问题。“愿不愿”和“能不能”的问题是编纂者的责任心(或思想觉悟)和能力问题。我们的方志编纂者应该清楚认识到,方志编纂工作实在是一项历史和社会所赋予的光荣而艰巨任务。董一博同志说得很对:“一部志的编纂出版,是一代一方智能的结晶,精神文明的代表,是一世一地盛衰的写照,物质文明的纪实。也是求训致用的救弊之作,彰往昭来的存史之章。志书的总纂、专纂之人,虽不是一代风流人物,也应该是一方风流人物,应有临渊履冰之惧。”(《董一博方志论文集》第139页,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这里所谓“临渊履冰之惧”就是喻指方志编纂者所应具有的那种高度责任心。如果一个方志编纂者缺乏工作责任心,对自己所承担的编纂任务持无所谓态度,过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那么他就根本不可能去真正做好方志编纂思想的落实工作。方志编纂思想的落实工作不但是一项很复杂和很艰苦的工作,而且也是一项富有学术性和创造性的工作。为了真正做好方志编纂思想的落实工作,方志编纂者不仅应该具那种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而且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这种能力大致可概括为两方面,即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其它各种业务能力。有的方志编纂者不仅工作责任心强,而且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地情实际和方志编纂业务也都比较熟悉,然而他在落实编纂思想方面却不能有出色的作为。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就在他还缺乏所应有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作者为浙江省衢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