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永清
《紫隄村志》于清康熙五十七年由汪叟否编撰。道光末年侯云若续修《紫隄村志》。之后由沈心卿以汪叟否编撰的《紫隄村志》为原本参阅侯云若续修《紫隄村志》时所采集的资料,增修《紫隄村志》成稿于清咸丰六年(1856年)。越30多年后,张启南抄录增修《紫隄村志》,于民国8年(1919年)刻印成《紫隄村志》,流传于世。(笔者阅读的《紫隄村志》藏于上海市闵行区档案馆)
《紫隄村志》全志约10万字。其结构框架是:卷首由序、凡例、图、目录等构成。
序由《紫隄村志原序》(康熙五十七年王晦撰)、《紫隄村志后序》(汪学文撰)和《增修紫隄村志自序》(咸丰六年沈心卿撰)等组成。《紫隄村志原序》阐明编撰其志之由起:“乡城皆王土也,然村迹入县志则已略,入府志则尤略,以略始者久而必遗。况地兼二郡三邑,如紫隄者,安所得汇各乘而详观之,此村志所由作也。”《增修紫隄村志自序》则阐明其志编撰过程:“紫隄村志创自汪叟否先生。网罗旧闻,条列体例,考之志乘,询之村耆。大而忠孝节烈、小而事物细微。凡水道之利,物产之宜,以及民生休戚,风俗盛衰,靡不毕具。……先生绝笔于雍正初年,迄今将130余岁,凡故志之前型,乡村之遗事,已几渺不可溯。……虽十余年前侯君云岩、朱君邠裳曾有事于续修,而搜集未富,且俱天限,以年不克卒业。……于修家谱后即思修村志。……于所见则详之,于所闻则略之,于所传闻则尤略之。”增修成《紫隄村志》。
凡例有12条,其指导思想是“志以示劝惩,宜善恶并著,然善者可见,恶者难言,故每称善而不及恶。”并规定了风俗、水道、坟墓、故迹、人物等的入志原则。并说明“镇名诸翟已镌巡检司篆刻于缙绅录,仍称紫隄村从旧志也。
图仅存目。
志文为八卷31目。卷一:紫隄名义、各志称名、郡邑建置沿革。各邑疆界、村巷、田赋。卷二:水道、疏浚、桥梁(附津渡)、风俗节序、土产、灾异(附警兵)。卷三:官署(附循吏)、营汛、古迹、乡塾、祠宇、坊额。卷四:庙院、园宅、坟墓。卷五:元明人物。卷六:国朝人物。卷七列女、流寓、方外。卷八:杂识、里绅、文籍、叙录。“叙录”为编后记,由张启南撰于民国八年。叙录其志源流、增修情况、抄录过程。
志文为卷目二级,层次以卷统类,类下设目。目为记事实体(个别类下无目者,类则为记事实体)。其结构合理、层次清晰。
《紫隄村志》的记载对象是紫隄村(即闵行区诸翟镇治所在地)之全貌。紫隄村在“苏郡东南隅(距城180里)、松郡之北(距城60里),嘉定西南隅、上海西隅、青浦东北隅(距城各50里)。东西可一里、南北约半里,负吴淞、踞龙江,连属两郡三邑之交,诚奥区也。“(《紫隄村志·方里》)明洪武四年(1371年)在此设税课蟠龙所,清嘉隆三十年置诸翟巡检司,足见诸翟经济、政治、军事地位之重要。”紫隄一里,绿树四周,村小而适当,两郡三邑之交,俗驯则迥异,一传众咻之。所孤忠殉国备列明季诸书,奇孝格天特入江南通志。“(《紫隄村志·叙录》)其志所再现的是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让人往返流连,深厚的文化沉淀使人回味不已。
综考其志,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浓郁的村情特色。其志紧紧围绕紫隄连属两郡三邑之交的区位特征,记载村情。卷一种类目清楚反映村邑所属三县之归属:“东北诸村之属嘉定者,凌家宅……。村南诸村之属上海县者,田肚唐家厍……。村西南诸村之属青浦者徐家浜圈……”(《紫隄村志·村巷》)其志田赋亦按嘉定、上海、青浦三县之领属记述之。村情特色鲜明也。
其二,资料翔实。其志水道记载蟠龙塘等大小河道58条,以翔实之资料显现江南水乡之面貌。在其风俗中载有“鸦片洋烟……本村嘉庆末年始有一、二人吸食,近则烟墩甚多(开没洋烟铺谓之烟墩),地方官利其规而不禁,人家子弟有破家亡身而痴迷不悟,良可概也。”其志对于鸦片流入紫隄村的时间、蔓延、危害、官僚之腐败作了翔实反映。从中可窥视其资料的翔实与完整。
第三,重视对人之记载。其志记载人物的卷数与篇幅均为全志的1/2。可作“古来方志半人物”之佐证。卷五、卷六则按元、明、清顺序,以名录(简介)形式记述村籍人物160多人,收“阅之自可以得其人品概焉”(《紫隄村志·人物》)之效。列女记载自明至清末150多人。流寓记载自元至清50人。方外自唐至清20人。另有进士、贡生均作了记述。
其四,记载村民、村事,呈现村志自身特点。其志桥梁记有“汇龙桥俗称矮墩桥,在盘龙镇东市梢,龙江之湾。嘉庆间里人募资重建。”古迹中记有“古银杏树在谢家巷,近根处大,几盈屋高,枝虬古皮皆剥落,顶干苍翠。数里之内,望之亭亭。里人陶然倡为古树,吟和者甚众。”其志文将诸翟村之人、事、物融为一体,呈现的是朴实之民情。民风,凸现的是村人村事。
综上观之:《紫隄村志》自清康熙五十七年至民国八年的127年间,历创修、续修、增修之三次编撰,使其体例不断完善,内容逐渐充实,成为上海地区民国期间所版乡里志中的佼佼者。值得志界阅读、研究,以利推进方志事业之发展。
(作者单位为闵行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