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志办2008[24]号
关于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与复旦大学
联合举办历史文献学专业(方志学方向)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为了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拓展地方志工作,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新一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全面推开,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与复旦大学联合举办复旦大学历史文献专业(方志学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现将有关招生情况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与名额
各地从事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年鉴)工作的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从事方志工作3年以上的有专科学历的专业人员。招生名额60名,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超过2名。
二、
学习年限
在职学习2年。
三、 教学方式
从研究生教学和在职人员的特点出发,采用自学、面授、研讨和编纂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每学期集中面授与研讨1个月。集中面授一般安排在复旦大学。
四、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历史文献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突出方志学年鉴学相关内容。主要课程:
五、 考核与发证
按照教育部关于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要求,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经考试或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根据国家和复旦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可提出申请复旦大学硕士学位。
六、 收费标准
1、
学 费:20000元/人
2、
教材资料费:400元
学费及教材资料费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缴纳。
七、 报名与录取
报名时间:2008年7月30日前接受报名,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西康路1369号4楼,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62999239;联系人:窦鸿雨
报名者须持有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填写学员资格审查表(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交纳报名费100元。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最后由复旦大学历史系寄发《入学通知书》。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复旦大学历史系
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