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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新区围绕综合配套改革和推进依法监察试点工作,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了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重点是对“三重一大”事项权力公开有效监督,探索建立健全“权力责任机制,运作规范机制,事权公开机制,监督问责机制”。 深化清权,明确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试点本单位行政事项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三重一大”权力事项、适用对象和公开范围;明确行政权力的责任主体。 编制目录流程,规范行政行为。试点单位编写本单位行政权力公开目录,绘制相关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订责任主体岗位说明书,合理设定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方法路径;制定有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管理监督的制度规定,并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公开。 依托网络平台,即时公监察。依托市民中心平台、信息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对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三重一大”事项权力,按有关要求实行重点公开;对影响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并通过电子监察监督运行情况;在有条件的试点单位实行“通透式”集约办公服务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确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监督。试点单位通过明确领导责任、机构人员工作范围和要求,强化日常管理有效监督;在实行电子监察的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社会测评、民主评议、监督员明查暗访、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依据新区《行政首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领导问责和干部责任究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