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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县永丰镇(今属双峰县)人。出生于上海。因家境贫寒,在家乡当过三年学徒。16岁才进小学。1917年毕业于湖南高等师范学校。1918年,同毛泽东一起组织新民学会。同年6月去北京,筹备留法勤工俭学。1919年12月,带领全家和一批青年从上海出发赴法。留法期间,与周恩来、赵世炎等一起筹组中国共产党旅欧早期组织。
1921年冬回国,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工作。1922年7月,出席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参加起草大会宣言,并负责筹办中央机关报。8月,参加由陈独秀、李大钊、马林等七人参加的西湖会议,会上同意中共党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国民党。9月13日,《向导》周报在上海创刊,蔡任主编。直至1925年,撰写大量文章,分析国内外形势,论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阐述中共民主革命纲领。
1923年,在中共中央开办的平民女校和上海大学任教,主讲社会进化史,并参与领导上海工人运动。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在中央会议上正确分析形势,提出组织反帝示威,号召全上海罢工、罢课、罢市,成立工商学联合会,把运动扩大到全国去等主张。在《向导》上也连续发表文章,揭露帝国主义的罪行,指导群众斗争。
1925年10月,离沪赴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1927年3月回国,被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兼任中央宣传部部长,代理中央秘书长。反对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八七会议后,作为中央特派员指导北方局工作。1928年因病去苏联,一边疗养,一边工作,是中共代表团成员。1931年,被派往香港,任中共中央代表兼南方局书记,主持广东省委工作。同年6月,被香港当局逮捕,引渡到广州。8月,被国民党当局杀害。
[蔡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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