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文物古迹
本县文物古迹丰富。唐代曾建有大明寺、长寿寺等大寺院及多座石幢;宋代建有很多佛塔;元代建有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明、清两代,不少豪绅地主建起私家园林,著名的有秀甲园、熙园、塔射园等10余座。还有一些规模宏伟的住宅。时过境迁,许多文物古迹被毁。
解放后,国家重视文物保护工作。1956年,文化部布置全国各地进行文物普查。经普查本县有唐陀罗尼经幢等4处,被列为江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7年,由省博物馆筹备处协同松江专区进行普查,又有2处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9年,由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管会)派员会同县文化科调查古文化遗址5处,古墓葬4处,古塔5座,清真寺1处,明、清厅堂3处,古园林2处,砖刻照壁1处,牌坊、古桥、古井、古树等7处,其中部分是初次发现的。1961年,由市文管会组成10余人的复查工作组,调查鉴别文物古迹50余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很多文物古迹遭到破坏。此后,部分由政府拨款修复。
现存古迹有:唐代陀罗尼经幢,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代兴圣教寺塔(俗称方塔)、护珠塔(俗称斜塔),元代清真寺,明代大型砖雕照壁、夏允彝夏完淳父子墓和陈子龙墓,被列为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颐园、清醉白池等21处,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另有汤村庙等3处古文化遗址,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地点;姚家圈等2处古文化遗址,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地点。此外,县境内还保存大量清代大厅、楼阁等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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