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经济管理与监督
解放前,本县工农商各业均属私营,政府对经济仅限于某些行政管理,社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
解放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本县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将工农业生产资料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的产销纳入指令性计划范围,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逐步暴露出这种以指令性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统得过多过死,不利于地方、企业积极性发挥等弊端。1958年和1969年,国家曾先后两次下放权力,但都因出现管理失控而重新将权力上收。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数量,扩大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数量。本县在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过程中,力求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1949~1985年的36年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9.73%,而 1979~1985年的7年间,平均年递增达16.76%。1953~1985年的32年间,县财政固定资产投资共10670万元,而1979~1985年的7年间,则达5168万元,占了将近一半。此外,这7年间全县其他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比县财政固定资产投资还多近8倍。
1978年以来,本县劳动工资、物价、工商行政、计量等方面的管理以及统计、审计工作也有了改进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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