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商业
唐宋时,松江农村经济已较繁荣。元代起,米、棉市场兴盛,棉布南北贸易活跃,带动了其他商业、服务业的发展。解放前,全县大小23个集镇,共有包括摊贩在内的私商6890户,从业人员15131人。松江镇是全县的商业中心,有私商2481户,从业人员7245人。
解放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本县商业购销两旺,营业额大幅度增加。1985年,农业生产资料零售总额比1951年增长45倍;生活资料零售总额比1951年增长134倍。1963年建立的县物资部门,1985年营业额比1963年增长38.83倍。各类商品花色品种日益繁多,档次逐步提高。许多高档商品已普及到工农家庭。
为稳定市场物价,保障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解放后,本县在发展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的同时,按照国家政策,于1956年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此后,尤其在“大跃进”期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体制存在着统得过多、过死、流通渠道单一、环节过多、网点拆并过多等弊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压缩了物资计划供应部分的范围和品种,扩大了企业的产品自销权,鼓励和支持私营商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发展,上述状况有了较大改变。1980年起,全县计划外自筹物资增多。1985年,全县计划外自筹钢材占市拨计划的114.72%,木材占97.59%,水泥占16.89%,玻璃占82.96%。由于生产的发展,许多紧俏商品的紧缺矛盾有所缓和,实行敞开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