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志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和爱国主义立场,全面地记述本县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记事,立足今县境范围之内,上溯起源,下限止1985年(有些内容适当延伸),详今略古,注重反映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三、本志前设概述、大事记;次列各专卷(卷下分章、节、目),横排门类,纵叙史实;后置特记。记述以文字为主(采用记、志、传、录等体裁),配以图表、照片。
四、人物生不立传。入志人物以对社会有较大贡献或影响为主;另收录若干劣迹昭著者。以本籍为主,外籍人以记录在本县的事迹为主;以近、现代为重点。按生年先后排列。
五、历史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用当时纪年,凡节中首次出现夹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
六、行政区划、机构等,以当时名称记述。
七、志中“解放前(后)”,指1949年5月13日本县解放前(后)。
八、解放初期的人民币金额,均换算成1955年3月新版人民币币值。
九、本志所用资料一般不注出处。所用解放后数据以县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
十、本志除引用古籍原文等外,均使用语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