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农业(上)
上海县是上海市蔬菜、生猪、家禽、鲜蛋等副食品主要生产基地之一,1984年,上市量分别是全市郊县总上市量的33%、11.l%、12.8%和27.l%。粮食、棉花、油菜籽产量分别占全市5.9%、5.7%和6.4%。上海县又是上海市最主要的鲜花生产基地,花卉切花产量占全市60%以上。以桃、橘、草毒、十条筋瓜为主的瓜果生产也有相当发展。
明清,农村经济以棉花种植业及纺织业为支柱。至清代,农作物播种面积长期为“棉七稻三”。晚清至民国,以水稻为主的粮食生产渐成为重要种植业,蔬菜、花卉等商品生产随上海城市发展而日趋兴旺。解放后,全县农业生产立足为城市服务,重点发展蔬菜和畜牧业,形成上海市最大的蔬菜生产区。粮食生产长时期作为农业发展重点,以保证县内农民口粮自给,常年播种面积30~40.万亩。棉花仍长时期作为重要经济作物,农村的主要收入来源。50年代中期起播种面积持续减少,1984年种植10.1万亩,比1951年减少14.3万亩,1986年仅1.9万亩。油菜生产基本满足县内食油需要。1984年全县耕地37.8万亩,务农劳力10.7万人,生产粮食14604万公斤、棉花12.2万担、油菜籽15.1万担。解放后,农业总产值逐年提高,1949年 3043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1958年 6338万元,1984年 24071万元。农业总产值从1949年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93.1%,下降至1984年19.3%。1949年种植业占农业总产值85%,林业占0.3%、畜牧业占4.9%、副业占9.7%、渔业占0.1%;1984年,种植业占农业总产值58%、林业占0.2%、牧业占35.4%、副业占5.5%、渔业占0.9%。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较大变化,1970年务农劳力占农村总劳力 93.8%,1984年降至 42.3%。农村劳力收入有较大提高,1958年劳均收入196元,1984年 10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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