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县是上海市10个郊县之一,位于上海市中部,与市区西南部相毗连,呈新月形半包市区,是上海市区西南门户。建县于1292年(元至元二十九年),先后析地置青浦、南汇、川沙诸县,并孕育今上海市中心区。1928年(民国17年),上海县、市分治,繁华之地悉归上海市,上海县仅剩原县境西南隅8乡,降为普通农村县。1958年,由江苏省改隶上海市后,上海市西郊区大部地区并入,形成今日县城,其后迭有缩减。1984年8月,面积427.83平方公里,辖5个县属镇、17个乡;年底,辖2个县属镇、17个乡。县治所凡9迁,1960年迁莘庄镇至今。
(一)建置沿革 (二)县域 (三)行政区划 (四)县治 (五)乡、镇 (六)集镇、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