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编 水利
1986~2001年,南汇县人民政府加大水利建设的投资,使南汇水利建设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全县兴筑八五塘、九四塘、世纪塘3条海塘,总长度为57.48公里;完成护塘工程89处,海塘达标工程和堤顶保护工程7.9公里;海塘绿化植树面积276.9公顷。完成种植芦苇、互花米草等生物促淤工程8399公顷,工程促淤筑堤42075米;围垦土地3215公顷。新开挖河道2条,计17.2公里;疏浚河道1528条段,总长度为1765.6公里,土方3374.58万立方米。增建喷灌站28座,滴灌站3座。据2001年统计,全县县、市级河道32条,镇级河266条,涵闸14座,翻水站2座,年平均翻水量3176.11万立方米,电灌站551座,拥有设备904台套,动力12846.5千瓦,灌溉面积27720公顷。有地下渠道3094.3公里,明渠57.7公里。建有县级水文站1个,测站11个。
1986年后,建立健全南汇县防汛指挥部及办公室,南汇县大治河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南汇县水政管理所,南汇县河道管理所,南汇县海塘管理所,大治河东水闸管理所等水利管理机构,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等水法规的精神,结合南汇县实际,从80年代开始,南汇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布告》、《南汇县大治河水资源保护暂行规定》、《南汇县河道管理办法》、《南汇县占用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和水域功能补偿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使全县水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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