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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志 >> 县志 >> 南汇县续志 >> 第十一编司法行政


第十一编 司法行政

    1984年8月15日,南汇县司法科改为南汇县司法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调解股、宣教股、公证处,1993年4月,调解股、宣教股改为调解科、法制宣传教育科。1997年3月,增设政治处、公证律师管理科。

    20世纪80年代中期,南汇县始有律师事务所,只有4名律师,随着法制化进程的推进,至2001年,相继成立9家律师事务所,有律师51名。

    随着依法治国向前推进,国家先后颁布实行了各种类型的法律法规,为了使广大干部和群众知法、守法、用法,1986~2001年,南汇县司法局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先后3次在全县范围内大规模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

 

58、宣传和教育
59、律师
60、公证和人民调解
61、法律服务和“两劳”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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