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86年,嘉定县在县属全民、城镇集体企业中逐步推行以劳动合同制为中心的用工制度改革,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待业保险、就业服务等配套改革措施,同时推行以企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为主的工资制度改革。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随之由对劳动工资实行计划管理转向以指导、服务、监督为重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职工队伍 第三节 劳动力管理 第四节 劳动服务 第五节 劳动保护 第六节 工资管理 第七节 养老待业保险 劳保福利 第八节 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