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工商物价和技术监督
引言
1988~1992年,嘉定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支持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和培育各类市场为己任,在维护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经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9年起,国家对价格体制和价格管理逐步进行改革,变单一的计划价格体制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并存的价格体制;调整了价格管理权限,减少国家定价商品的品种,把一般轻工业品和绝大部分小商品的价格制定权限下放到企业;对重工业品价格实行“双轨制”,计划内商品价格执行国家定价,计划外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大部分农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县物价部门由对物价的定价、调价和监督检查等直接管理逐步转向以指导、协调、服务、监督等间接管理为主。
1985年,国家颁布《计量法》,1988年颁布《标准化法》。嘉定县计量、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的机构、网络日趋健全,监督管理也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