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87年,嘉定县建立土地管理机构,全面清理1949~1987年全县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严格用地审批制度,建立地籍档案。1989~1991年,编制以确保基本农田为重点的1990~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年,全县开展以宣传《土地管理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国第一个“土地日”活动。土地管理开始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989年,嘉定县被国家土地局评为全国土地管理先进县。
1988~1992年,全县耕地面积减少1114.3公顷,年递减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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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利用分类 第三节 管理 监察 第四节 有偿使用 使用权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