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全县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风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倡“五讲、四美、三热爱”,并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建设“文明单位”、“文明村”,评选“五好家庭”等一系列活动。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已经成为社会风气。在“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众多青少年为社会做好事,受到大家的赞扬。1985年,全县有30个村被评为“文明村”,55个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还有2675户被评为“五好家庭”。
[向雷锋同志学习]
新节日 文明单位 文明礼貌月 五好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