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
本县殡葬习俗均为木棺土葬,大办丧事,搞迷信活动,靡费甚巨。民国时期曾提倡公墓,并在徐泾建有3座公墓,为当时市郊最大的殡葬场所。据县民政科1959年5月的调查,全县在农村埋葬的坟墓有71500个,其中无主坟墓占4.6%。浮厝34200具。1959年,经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平地深葬,同时提倡火化。1965年在香花公社杨元大队桃园征用土地3.95亩,筹建火葬场。1966年6月底成立殡葬服务站,7月1日开炉火化。此时,全县火化量只占死亡人数的6.5%。1972年火葬场曾一度划归卫生局管理,1978年重归民政局管辖。是年底又征地4亩,扩大了火葬场的规模。建筑面积共1700多平方米。建有火化炉2座,有工作人员13人。经营服务项目有接尸、防腐、化妆、火化、骨灰寄存、出租礼厅、出售花圈等。从1981年4月起,又充实领导力量,加强了管理。据1973年到1985年的统计,13年共火化尸体33652具,现县境火化率已达到了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