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记:日军罪行录
1937年8月13日淞沪抗战爆发,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止,日本侵略军在我县境的法西斯暴行罄竹难书,青浦人民深受其害。据不完全统计,抗战初期主要集镇均遭敌机狂轰滥炸,炸毁民房1953间,炸死群众866人。八年沦陷期间,日军对县境乡镇共进行了270次的清乡和扫荡,烧毁民房10642间,杀害人民1583人,奸污妇女1540名,抢劫粮食大米900余万斤,抢走耕牛190余头。
1938年2月2日和5月13日,日本侵略军曾两次在金泽镇大烧杀。第一次侵略军占据金泽镇6天,在镇上奸淫掳掠,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建于元代的颐浩古寺和4家居民住宅全被烧毁。镇附近的芦田浜村的民房被烧得只剩两间,池家港村、南旺村、南厍村和毗邻的浙江嘉善的北竹村,房屋也大多被纵火焚毁。被杀害镇民7人。第二次被杀镇民230余人,商店房屋全镇被烧掉一半,潘家湾神道村房屋全被焚毁。
1940年4月14日至27日,侵华日军对本县东乡观音堂、陆家角、蟠龙、方家窑、刘夏等地区进行大屠杀,杀害人民915人,烧毁房屋2287间。其暴行之残酷令人发指。据《申报》1940年4月20、22日报道:“青沪沿线,遗尸遍地。逃难抵沪者讲,沿路踏尸而过”,“沪西五千余村悉惨遭蹂躏,周围达百余里,受害者五万户”,为空前未有之浩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