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
本县兵役有募兵、征兵、志愿兵役和义务兵役四种。截止民国24年(1935年),本县一直实行募兵。此后至解放前,国民政府推行征兵。解放后至1954年,人民政府采用志愿兵役。1955年开始按宪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1984年10月起,实行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员征集随时代而变换。明、清至民国初年,军队的扩充或营防兵员的增补,都是“遇警召募乡勇”的招兵,招募对象大多为谋生无计的无业、失业的游民。遇有战争兵员严重缺额和兵源奇缺的情况下,都采用抓兵,战事结束大多就被裁汰。清朝末年,也曾采用征兵制,但应征者寥寥。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苏、松、太三属征兵1500名。翌年春,青浦曾于文昌宫设报名处,但应征者只有几十人。宣统三年(1911年)时的征兵,应征者更少,只得抓丁凑数。民国期间,名为征兵,实际上仍然是抓丁,或雇佣招收。解放后,人民军队的兵员征集实行了志愿兵役制,人民以参军保家卫国为荣,踊跃报名。以后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兵役成为公民的神圣而光荣的义务,兵源充足,素质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