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县志 >> 青浦县志 >> 第二十篇政权政协 >> 明、清政权


【明、清政权】

   明、清时代的县政权由知县、县丞、主簿、典史等官员组成。知县为七品,总揽全县政事,是最高行政长官。县丞为八品,主簿为九品,分掌粮马、征税、户籍、巡捕之事。典史未入流,以掌狱囚。儒学教逾、儒学训导共同负责县学的管理及课业。僧会司、道会司分管佛道。在朱家角、章堰、诸翟镇分别设立巡检。署衙还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负责民政、人事、武备、司法、工商等项,六房之外设壮班、皂班、快班、捕班等若干差役,设总头一人,称“四班总头”。

乡为基层政权,设乡董、议事等,有几家小店的集地称为市或镇。乡以下为保,保下设区,区下设图,每保设保正、每图设图正各1人,为地方行政官佐。

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颁布《府厅州县地方自治》,实行自治新制。二年,改乡为区制,全县划分16自治区,每区设区董1人,掌管地方自治之事。区以下建市、乡自治:设市、乡公所及议事会、董事会,有议长、副议长及乡董、乡佐等,乡辖村镇自治。以5家为邻,有邻长1人;5邻(25户)为闾,有闾长1人;100户为村,每村公举正副村长各1人,设村公所,为自治机构,村长为自治首领,闾邻长辅之,负责办理本乡(村)行政事宜。同年,县成立农会分会。三年,设县议事会、参事会。另外,在朱家角、青浦、重固、金泽等镇分别设立商务分会,在商榻三官堂、黄渡、金泽设立征局各1所。还设置青浦巡警教练所、朱家角邮政局、禁烟分所、课桑局等事务机构,分管商务、课征、巡警、邮政、禁烟、课桑等事。

县署
明清两代知县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