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农副产品收购业务,解放初期均由供销合作社经营。1955年5月,粮油购销业务移交给粮食部门后,供销社系统加强了对其他大宗农副产品、畜产品、土特产品和废品的收购。由于生产的发展,商业内部业务分工也几经调整。至1985年,县级主营单位有县农副产品公司、县蔬菜公司、县棉花经理部,以及县食品公司、县水产公司。除食品公司在各乡(水产公司在部分乡镇)设购销站外,其余农副产品和废品仍由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收购站(点)经营收购业务。
棉花收购 蔬菜收购 猪、禽、蛋收购 淡水产品收购 农副土特产品收购 废品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