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县志 >> 青浦县志 >> 第十三篇城乡建设 >>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解放前,本县工业落后,工厂的废气、废水、废渣排放甚微,县境内空气清新,水质、土壤未受污染。解放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三废排放量与日俱增,污染了环境。

1979年9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年本县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在60年代初成立县“三废”办公室对“三废”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对大气、水、土壤、生物进行经常性监测。1980年建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重点调查污染源,对污染物超标的排放单位,征收排污费,属事故性的排放导致生产造成损失的处以赔款和罚款。

1985年,上海市公布了水源保护条例,淀山湖列为水源保护区的重点水域,并开展协作性科研监测,保护水源免遭污染。至1985年底,全县830户企业分期分批审查登记,对各户的“三废”处理具体落实了方案,3个县属镇基本实现工厂烟囱无黑烟。全县大多数工厂采取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加强“三废”治理,基本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环境污染
主要河流水域水质
水源保护
“三废”治理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