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由县署水警管理水上运输。民国26年(1937年)夏,县政府组织民众服务指导处,维持战时水上交通。民国29年,江苏省设船舶管理处,本县设置办事处。民国36年冬,成立船舶管理所,由警察局主管,各区公所办理船舶登记。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交通运输管理科,1951年春,成立船舶管理所,1952年9月改为航运管理所。1957年,县交通局设航运管理组。后经数次调整,交通局设有航运管理所、交通运输管理所、公路管理所等机构,负责全县调配船舶运输业务、跨省市公路货物运输及出境发证和公路管理、养护及征收养路费等业务。航管所还下设淀峰、急水港、青浦镇3个港监站。公路管理所下辖7个养路队,养护公路170公里和桥梁240座,行道树10万多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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