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病及防治】
解放前,畜禽疫病时有发生,生产得不到保障。民国37年(1948年),县政府设有兽医情报网组织,县为情报站,乡为情报联络站。仅靠临时抽调民间兽医,无法正常从事疫病防治。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组织民间兽医及乡村青年进行培训,开展牛炭疽、猪瘟防治工作,还设立畜禽疫病防治机构。1955年6月县成立兽医站,1958年各公社也普遍建立兽医站,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全力防治猪、鸡、鸭瘟及普查耕牛血吸虫病等疫病。1964年开始,在全县逐步形成了畜禽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立起县、公社、大队三级防治网,实行四季防疫的防治制度。
经过30多年的疫病防治,耕牛和奶牛的牛炭疽、口蹄疫、牛瘟及血吸虫病已经绝迹。尚未消灭但能预防控制的疫病有牛羊肝蛭虫、仔猪黄痢白痢、鸡兔球虫病、禽霍乱、鸡鸭疽、鸡新城疫、牛结核病、猪流行性感冒、猪气喘和传染性肠胃炎、猪水肿和弓形体病等。此外,从1981年起,对狂犬病也列入常规防疫制度。1985年,根据国务院批转的有关家畜、家禽防疫实施细则,开展了市场食品卫生检疫,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畜禽发病率逐渐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