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渔业
本县河道纵横交错,西部湖荡群集,水产资源丰富,是发展渔业生产的良好基地。全县各类水面共有21.89万亩,占境内水陆总面积的21.6%,可养鱼水面有17余万亩,其中淀山湖水面近10万亩(包括昆山县部分),是上海市郊发展淡水鱼生产的重要基地。旧时,渔民生产单家独户,以野生捕捞为主。解放后,渔民组织起来,因水制宜,由以捕为主,逐步转为养捕并举。“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渔民生产积极性受到压抑,产量低下,收入不高。进入80年代,在改革、搞活政策的鼓舞下,渔业生产迅速发展。在充分利用湖泊、河沟、池塘养捕的同时,农民挖塘开池,发展内塘(注:用耕地或废地垦挖而成称内塘。)养鱼。至1985年,全县内塘和外荡养鱼有千余处,养殖单位和专业户近300个,面积达13.6多万亩,其中内塘养殖29880亩,河沟养殖31124亩,江、河、湖泊养殖75756亩。年产各类淡水鱼13250吨,占上海郊区淡水鱼总产量的26.5%,收购和调市量均占市郊总量的40%左右,是郊县商品鱼最多的一个县。
随着生产的发展,渔民的收益日益增多。解放初,渔民自产自销,收入低微,至1959年人均分配150元,1974年为199元,1977年增为273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渔业生产贯彻“以鱼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渔民的渔、副、工三业大发展。1985年全县专业场队(不含农村养殖场)总收入为3325.6万元,人均分配936元,比1979年增长1.7倍。农民富,渔民更富,并且先富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