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修志始于元,盛于明清。自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建州至本次修志前,计修县志12部,其中元代2部、明代4部、清代5部、民国时期1部。
1335至1340年(元后至元间)首修州志,开崇明修志之先。至元《崇明州志》今佚。何人主修,成于何年,均无考。
1351年(元至正十一年),知州程世昌以“至元州志散漫疏略”,聘州人朱晔、朱祯续修。此志“名目精粗巨细,靡不毕录”,今佚。
其后近百年,未有修志之举。而“旧志一帙编简残缺,不足以观”,“苟不续修之,则元至今将百年之典故何所考稽”。1444年(明正统九年)知县张潮、主簿陈梗聘山东曹县教谕、常熟人季篪偕本县举人施文礼修《崇明县志》10卷。今亦佚。
1520年(明正德十五年),知县陈文修《崇明县志》10卷,是为现今可见的崇明最早的县志。
1561年(明嘉靖四十年),地方文人学士多次向知县范性倡议修志,范以“是我责”而采纳。遂“悉心总裁,开局编摩”,修县志12卷。该志今佚。
1604年(明万历三十二年),知县张世臣见旧志“志文残缺”,“锐意首修是缺”。于是,“拔青衿中积学之尤者”重修县志10卷。今有胶卷复制是年刻本。
1650年(清顺治七年),知县刘纬重修县志,稿成未刊。1671年(清康熙十年),本县进士黄礽绪为之作序,地方遂有修志之议。知县王恭先修而未成。
1681年(清康熙二十年),知县朱衣点视“修志亦巨举”,认为县志可“考辨一方之民土风俗”,“知所鉴戒”,故“志不可不修,而崇明志更不可逾时而不修”。聘本县樊耀邦主持纂修。樊志被责为“其文无实”,“是非颠倒”,刊而又毁。旋聘本县平民吴金城,进土、湖南知县吴标,举人吴楷重修,成稿14卷,但仍保留樊稿的绝大部分内容。该志今有胶卷复制是年刻本;另有抄本,不全。
1727年(清雍正五年),知县张文英聘泰州举人沈龙翔、太仓进士叶长扬修成县志20卷,较旧志更为详备。今有是年刻本。稍后,本县秀才宋孔传认为张志多误,撰有《雍正县志略·附张志辨误》1卷。
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知县赵廷健“念邑乘鲜善本,自三韩张公重修以来阅今三十三年风会日变,记载阙如”,聘长州修撰韩彦曾重修县志,泰州进士仲鹤庆、本县进士黄垣、举人刘观我、廪生施涵分任编辑,副贡生何忠相校勘。乾隆《崇明县志》凡20卷,今存是年刻本。
嘉庆中,本县贡生张诒撰《邑乘补正》2卷、《崇明田赋考》1卷。
1871年(清同治十年),知县林泉泉采纳本县秀才黄清宪、李凤苞建议,设局选才筹备修志,并委黄清宪主其事。未二月,林达泉调离,继任知县谭泰来以志事为要,聘临川进士李联琇、镇洋贡生叶裕仁任主纂,由叶拟订凡例,而笔墨之劳悉由黄清宪独任。末久,谭卸职而去,新知县曹文焕邀李联琇来崇。李来后,与黄清宪等商讨体例,查阅旧志,旋返江宁。稿成,寄李联琇,由李润色并作一序。又隔三年,至1881年(清光绪七年)刻印。凡18卷。今存是年刻本。
辛亥革命后,本县人土又起修志之议。1919年(民国八年),遂以知事倪文德为监修,本县人王清穆(光绪间进士)为主修,曹炳麟(光绪间举人)为总纂,续修县志。按断代史体例,上承前志(光绪志),下限迄于1911年(宣统三年)。1924年成稿,凡18卷,1926年付梓。今有1924年稿本、1930年刻本、附附篇1卷(记事续至1926年)及1964年重印本。
另有昝元恺编《崇明乡土志略》(不分卷)1924年石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