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解放前,本县城乡人民生活水准极低。农民每租种地主千步土地,地租高达500斤粮,每遇灾年,卖儿鬻女,流浪乞讨,路陈饿殍的惨景屡见不鲜。民谣:“春三二月吃糠糟,夏做长工人昏倒,秋为地主收花稻,寒冬腊月命难熬。”便是农民生活的写照。渔民、船民终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饱受风浪颠簸之苦,甚至常遇天灾人祸,生命朝不保夕。工人受资本家残酷剥削,劳动时间长,收入微薄,生计维艰,人身权利也无保障。堡镇大通、富安纱厂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星期六竟长达16小时,而日薪仅够买三升大米,还要遭受抄身和工头打骂等人身侮辱。
解放后,劳动人民翻身做了主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进一步发展生产,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1984年,农村年人均收入312.9元,比1956年的43.2元增加6.2倍,比1976年的127.8元增加1.4倍;城镇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994.51元,比1976年的475.42元增加1.1倍;集体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942.55元,比1976年的469.82元增加1倍;城乡储蓄总额15525.6万元,比1976年的2244.7万元增加5.9倍;人均储蓄208.25元,人均年存现金55.14元。
人民的消费水平提高后,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电风扇等消费品进入了寻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