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前,本县运动项目,学校以徒手体操、器械体操、运动游戏等为主。20至30年代,田径、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排球等体育活动在学校与民间逐渐兴起。武术、踢毽子、放风筝等活动较为普遍,民间还流行结合生产劳动的运动,如挑水比赛、高跷竞走、指臂比力、自行车比慢等。解放后,渐兴游泳、象棋、桥牌、船航模、皮划艇等运动,以田径、篮球和游泳最为普遍。
田径运动于30年代在本县学校开始普及。1930至1937年,在江苏省第二届运动会、第三届中等学校联合运动会和江苏第四区运动会的田径赛中,本县运动员获6个单项第一名。解放后,田径运动发展很快,成为本县体育活动的基础。1951至1984年,举行县级田径比赛106次。1957年6月,本县有20名运动员,参加南通专区运动会,其中4人获第一名,10人获第二名,7人获第三名,5人被选为专区代表,参加江苏省第三届人民体育运动大会。1972至1981年,县田径队多次参加上海市郊县组田径比赛,在33个组(队)的团体前三名中,获16个团体总分第一名,6个第二名,3个第三名,占前三名总数的四分之一。田径运动员张元达于1972至1982年间,先后5次创县田径纪录,1983年,在全国第五届运动会马拉松赛中以2小时21分23秒的成绩破上海市纪录。1981年6月,县政府在县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建设“田径之乡”的规划,同年有3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田径传统重点学校。1984年,本县共有二级运动员25名,三级运动员301名,少年级运动员202名。
篮球运动从20年代后期起作为本县中学体育课的一项自由活动。1928至1929年,部分中学生和旅沪回乡学生组建篮球队。1937年5月,有6个篮球队参加县运动会选拔赛。1946至1948年,全县共有48个篮球队,其中城桥地区20个,堡镇11个,向化地区7个,庙镇地区7个,新河地区3个。解放后,篮球运动在群众中广泛开展,1950年被列为县比赛项目。至1984年,全县共举行过87次县级篮球赛。
为纪念各个时期牺牲的革命烈士,1951年9月4日,新河区烈士纪念委员会在大新中学举办首届烈士纪念杯篮球赛(简称烈士杯篮球赛),此后每年举行一次,参赛球队最多有50多个。1956年县体委成立后,由县体委、民政局、新河区组成组织委员会,承办烈士杯篮球赛。1966至197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赛。1977年,恢复杯赛,主要赛场移至县体育场,新河镇设分赛场。球赛经费初由新河工商联筹集,后由新河烈士纪念委员会从建造烈士纪念塔的结余经费中开支,县体委成立后,由县拨款。对烈士杯赛的前三名,授予烈士纪念杯复制品,从第15届起,改为冠军流动杯,蝉联三届冠军者可永久保存奖杯。烈士杯篮球赛开幕时举行纪念仪式,运动员向烈士碑敬献花圈,参观烈士事迹展览。闭幕时,由县政府负责人向获奖队发奖并和运动员合影留念。烈士杯篮球赛推动了本县篮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除烈士杯赛外,还有由各系统、乡自行组织的各种杯赛。1982年起,县供销社每年组织“振兴杯”篮球赛,县工业局工会每年夏季组织“荷花杯”篮球赛。新河、堡镇、竖河、新村等乡举办的农民运动会中都有篮球比赛项目。1964至1984年,县篮球队29次参加上海市郊县篮球赛,男队6次获第一名,3次获第二名,女队11次获第一名,2次获第二名。
游泳运动在本县也较普通。1964年。陈家镇新建小学体育教师朱荫如组织全校3/4学生开展游泳活动,挑选10名学生组成冬泳队。1965年春节,冬泳队在城桥镇、堡镇镇、新河人民公社表演,吸引了3万余观众。是年夏,各公社、镇和国营农场的群众性游泳活动蓬勃开展。6月,县体委在城桥镇南长江岸边开辟海滨游泳场,堡镇镇也于电厂附近兴辟简易游泳场。9月5日,本县首次组织横渡长江的游泳活动,男女运动员48人从牛棚港游抵海门县青龙港。是年,全县有9万余人参加游泳活动。1967年8月16和17日,再次开展横渡长江的群众性游泳活动,400名运动员游完牛棚港至青龙港全程。1971年7月16日,为纪念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5周年,全县有6万余人拨水江河。1979年,县游泳池建成后,城桥地区每年夏季有3万余人次到游泳池游泳。县体委开办了游泳训练班,并组织正规游泳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