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3月,县署将县城东门外大校场近百亩土地辟作公共体育场,修建土跑道,置办运动器材。解放后,公共体育场改名为人民体育场。1958年底,由上海市投资8万元在城桥镇北门路义冢地新建人民体育场(即今体育场)。该场占地70亩,建有宫殿式司令台1座,篮球场2个(其中1个装有灯光)和活动室。1964年12月,投资2万元建造田径场和足球场,田径场建有400米煤屑跑道。
随着体育运动的开展,人民体育场1967至1969年,先后共投资1.8万元,增建2个灯光篮球场,其中一个还建有1600个座位的混凝土看台。1983至1884年,在田径场建2座各有900多个座位的水泥看台和1座面积588平方米的训练房。1984年,人民体育场拥有田径训练房1座、大型标准足球场1个、篮球场6个(泥面3个,沥青面2个,水泥面1个),还有单杠、双杠、爬杆、爬绳、肋木等运动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