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5月1日,本县成立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全县2728名国家工作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县财政拨款52702元。1954年公费医疗经费结余12000余元。1956年透支10328元。此后,透支数逐年增加。1961年4035人享受公费医疗,经费指标为115258元,实际超支42842元。1979年上半年就超支44000余元。1984年,公费医疗享受对象增至12221人,按划区就诊原则,分别至7所县属医院、23所乡卫生院就诊。疑难病患者及重病人,由指定就诊的医院负责转诊。是年,公费指标为586608元,实际超支378596元,人均超支30.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