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是本县三级医疗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前身为联合诊所及区卫生所。1984年,共有乡(镇)卫生院26所。
1950年,民间医生根据“自愿结合、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成立联合诊所。1951年起,先后在堡镇、新河、城北、庙镇、竖河设立区卫生所。1958年全县48所联合诊所与5所区卫生所合并改建为10所公社医院、14所分院和84所门诊室,公社医院共有医务人员215名,他们大多未经系统培训。次年4月,随着公社重新划分而相应建立23所公社卫生院,当年设病床155张。1960年起县卫生科分期分批选送645名医技人员到市、县医院进修,并调配744名医技人员充实卫生院。1966年公社卫生院共有病床573张。
1972年,公社卫生院由公社集体所有制转为县集体所有制。县卫生局和所在公社、镇对卫生院实行双重领导。又先后在堡镇、城桥镇、渔业公社建立卫生院。1981年,病床增至1221张。1984年7月,公社卫生院改称乡卫生院(所)。全县有乡卫生院(所)26所,医技人员865名,其中西医师90名、西医士241名、中医师64名、中医士53名、技师2名、中级技士267名和初级卫生人员148名,共设病床959张。各院均拥有30、50、100、200毫安X光机,万能轻便手术床,产床,四、六头或九头无影灯,高倍显微镜,电动离心器,光电比色仪,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及立、卧式高压消毒锅等医疗器械。片中心卫生院还有超声波,心电图等设备和普通外科、妇产科、骨科等专科手术器械,不但能诊治常见、多发疾病,而且能抢救重危病人,作一般下腹部手术。新河、汲浜两所中心卫生院还能进行普通外科、妇产科、泌尿科及骨科等专科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