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精神病医院。1961年3月,民政科拨款9732元,建于北堡镇泥龙岗桥,设简易病床50张。1962年拨款13600元,改建于鳌山牧场(即现址),占地19.08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967年扩建病区,增建病房20间,设治疗和疗养两部份。1979年3月划归县卫生局,改名精神病防治院。1984年全院建筑面积5283.7平方米,有病床250张,职工108名,设办公室和医务、防治、后勤等组。全年门诊3758人次,住院371人次,病床使用率为9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