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档案馆于1959年1月由县委档案室和县人委档案室合并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共接收60多个县级机关的档案14392卷,其中永久卷4120卷、长期卷5093卷、定期卷5179卷。档案馆对县级机关、公社、镇、场的文书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979年,县档案馆成为直属县委、县政府的一个文化事业机构。
1984年,县档案馆有库房、阅卷室等用房1183平方米,并拥有吸尘器、去湿机、温度控制仪、复印机、收音机、照相机等设备;全馆工作人员6名;馆藏各类文书档案资料39000余卷,分革命历史档案(1949年6月2日前中共崇明地下党资料)、历史档案(解放前旧政权资料)、现行档案(解放以后资料)、馆藏资料(报刊、文件汇编、旧县志、家谱等)4大类,60个全宗。全年接待查档人员1500多人次,提供查阅案卷3500多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