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本县度器有广尺(34.9厘米/尺)、淮尺(36.63厘米/尺)、木尺(26.64厘米/尺),苏尺(31.64厘米/尺),还有民间自制竹尺等。量器有大斗、小斗、大升、小升、合筒和斛等,容量不一。衡器一般以16两天平秤为基准,通用的是18两3钱为1斤,还有会馆秤(14两4钱/斤)、油饼秤(15两3钱/斤)、烛坊秤(14两8钱/斤)、竹行秤(12两/斤)、司马秤。司马秤又分南旧(16两8钱/斤)、北旧(17两2钱/斤)。斗升由圆竹匠加工,尺由竹匠用毛竹制作,斛由官方部门生产,木杆秤由秤商选用红木、橄榄泥等原料制作。大多数计量器具粗制滥造,精确度差。桥、庙、堡、浜四大集镇都有大小秤店经营木杆秤,全县名商秤店有公平号、利民号、朱森祥号、元大号、复兴盛号、天顺号、友善号、永源号、生泰号和新森祥号等。
1934年2月,本县曾推行新度量衡制。1935年3月取缔旧器,实施新器。崇明沦陷期间,度政工作瘫痪。解放初至1962年,本县计量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计量器具普查,重点查验商业、粮食部门和大通、富安纱厂各种规格的台案秤、木杆秤。1962年8月,全县共有国家库用台秤253台,农村有木杆秤4249支、磅秤141台。1963年起,计量管理部门每年对全县农村和工、商、粮食部门、集市贸易市场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普查。1976年1月,普查全县24个公社、395个大队、8个国营农场、2个县属镇,共普查各种计量器具39287件。1981年,又普查普检了台案秤3596台、木杆秤777支、包装商品185件、吊提132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