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县人民银行设有保险代理处。1952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崇明县支公司,隶属县财政科。1959年10月改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人事、机构并入人民银行县支行。1963年重设支公司,1968年撤销。1980年恢复县支公司。1984年,有员工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