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商业银行于1930年6月创办,资本20万银元,总行设在南堡镇,桥镇设分理处,上海北京东路280号设通汇处。该行主要为大通、富安纱厂服务。1939年迁上海。1943年7月复迁崇明原址。1945年12月,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收复后商业金融机构清理办法》进行清理。次年6月再迁上海,因经营不善,业务萧条,于1947年6月停业,1948年1月,改名为大东商业银行。
1935年11月,江苏省农民银行崇明办事处于城内南街施人行弄开办。次年,在桥镇设农仓所。该处受理棉、粮、土布质押放款,商号存放款业务,并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贷款,承办储蓄、汇划结算,代理县公库。1938年3月,本县沦陷后迁沪。1946年4月返崇复业。1949年6月为人民政府接收。
上海特别市复兴银行崇明办事处于1942年12月筹建,次年2月成立,办事处设在城内南街施人行弄,主要承办货币兑换、存放款及汇兑业务,还代理区公库。1945年9月停业。翌年4月,由上海市银行组成的复兴银行清理处接收清理。
崇明县银行于1947年8月在城内南转河沿16号开业,同年10月在南堡镇设办事处。该行股份资本为法币1000万元,以后三次增资为金圆券10万元。该行除办理银行业务外,还在1948年1月代理县公库业务。1949年4月停止营业。解放后为人民政府接管。
中国人民银行崇明办事处成立于1949年6月,地址在桥镇东河沿103号。该处兼理华中银行业务。7月在南堡镇设分理处。次年2月按区设4个农贷所。5月办事处改为县支行,属苏北分行,执行货币管理,办理存放款、汇划结算及储蓄,代理县财政金库、公债发行和保险业务。1952年8月迁址城内管弄7号。1953年属江苏省分行。1959年元旦起改属上海市分行管辖。1971年9月,与县财政局合并。1978年1月恢复县支行。1983年起,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县支行所属人员均转为县农业银行编制,其业务由县农业银行代理。
中国农业银行崇明县支行成立于1956年6月,与县人民银行合署办公。次年6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63年12月重建。翌年2月起,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分设。县农业银行设25个营业所。1966年元旦起又与县人民银行合并。1980年1月恢复农业银行,1982年12月迁人民路16号。1984年,该行下设34个营业所(部)、2个储蓄所、2个服务组,共有员工607名。该行成立初,负责管理各项支农资金,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调节农村资金融通,办理国营农业企事业存放款业务。1983年起代理县人民银行的业务,1984年起代理工商银行的业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崇明县支行成立于1979年7月。其任务为监理包括地方、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在内的各项基本建设投资的拨付和运用;接受地方基建限额存款、地方机动财力限额存款和其他资金存款。1980年开始办理以小型技术措施贷款为主的基本建设贷款,受理国营、集体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的收存、拨付。1984年,有员工21名。
中国工商银行崇明县支行1984年对外挂牌,主要办理国营工商企事业存放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