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检索  帮助
 上海概况  大事回眸  申江新潮  浦东开发  世博园地  长三角联动
 上海之最  名镇名街  名胜古迹  漫步申城  人物述林  海上剪影
区县志 >> 县志 >> 崇明县志 >> 卷二十二财政税务 >> 五、财税管理 >>


(三)稽征管理

       

解放前,税务稽征管理除田赋外,主要有包税、委托征收、协商征收等几种。解放初期,私营工商业大都帐证不全,偷税漏税严重。对私营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主要采用民主评议的征收方法;对货物税采用驻厂征收、起运征收和查定征收三种方法,并加强货运、市场管理和港口、巡回检查,以及组织群众护税,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管理。1956年,本县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逐步建立税务登记、纳税鉴定、辅导申报、检查和发货票管理等稽征管理制度。



上一页:(二)税收管理权限

2000-2004 © Copyright By www.shto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E-mail:web@sh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