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解放后各项税收和国营企事业上交收入以外的零星收入。1949年至1984年,共计收入930.7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0.51%。其中规费收入占1.07%,公产占53.53%,赃款占8.21%,罚没占16.38%,杂项占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