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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前,全县大小集镇共有商店2000余个。以桥、庙、堡、浜4个集镇商店最多,桥、堡两镇商户各在300户以上。1946年,商业有63个行业,8944名从业人员,3593个商店,其中80%以上是小本经营的连家店和农兼商、商兼农的夫妻店,资金较厚的坐商和行商仅300余户。1954年,国营、集体和个体商店共有2800余个。1956年1月,对私改造后,全县共有商店2355个,其中公私合营商店314个,合作商店1593个,合作小组181个,代购代销店128个,还有个体经营户139个。1958年,各人民公社共设供销店228个。“大跃进”中,受“重生产、轻流通”的“左”的思想影响,从集体商业中抽调出大部分青壮年去办工业,商店机构和人员大为削减。1959年取消集市贸易。下半年又将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并入供销社,实行“六统一”(统一挂国营商业牌子,统一调度人员,统一工资形式,统一调拨商品,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核算),致使商业网点减少,门市部过分集中。国营商店独家经营后,出现店大架子大,营业时间缩短,商店特色消失,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下降等现象。1961年,全县商店缩减到585个。是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调整商业管理体制,恢复和建立专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将并入国营和合作商业的小商贩重新划出,每个公社建立1至2个合作商店。1965年起,设代购代销店,商业网点逐渐增多。1969年,县革会派干部在新民公社蹲点,将该公社的合作商店并入供销社。1972年,合作商店从供销社中再次划出。1975年共有商店970个。1980年后,个体商店渐增。1984年,全县共有国营和供销社商店777个,集体商店274个,个体有证商店3538个,农村代购代销店3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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