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本县大小集镇上均有理发店,1954年工商业登记时,有理发店324户,从业人员486名。1956年组织合作小组,1959年合并于国营商店和供销社,1961年下半年分开。1974年,供销商业系统有理发员256名,营业额为18.21万元。1975年11月起,理发店职工实行固定工资,固定奖金制,理发店普遍亏本。1981年废除固定工资制,实行定额指标,超额分成的超定额奖励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了理发员的积极性。1984年,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有21个理发店,86名职工,营业额14.63万元,年利润197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