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本县成立南通江海公司崇明办事处,是为本县第一个国营商业单位。1950年2月至1956年,先后建立粮食、花纱布、专卖事业、百货、土产、水产、纺织品、食品、木材、煤业建筑器材、药材等公司(办事处)。1952年,中粮公司并入县粮食局。1955年,8个区、2个镇建立粮油管理所,在38个中小集镇建立粮食购销站。1958年2月,商业局所属公司改为经理部,1962年又改为公司。1963年4月成立县物资局,同时建立生产资料供应公司,下设金属化工机电供应站、建筑材料供应站和堡镇供应站。1970年1月,物资局并入县商业服务站,1972年恢复县物资局。1977年,物资系统设农机机电、金属化工、建筑材料、木材4个供应公司。
1949年12月,本县成立生产合作推进社。1950年3月,推进社接收沈家镇、新河镇、竖河镇、陈家镇4个解放前的合作社为基层社。同年10月推进社改为县合作总社。1951年底,全县已建立18个基层合作社。1953年底,以区建社,并为9个合作社。1954年11月,改称供销合作社。1958年供销社与商业局合并,改为全民所有制。1961年2月,共有23个公社供销部。1962年1月,供销社与商业局又分开,1970年再次合并。
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建立后,成为本县市场的领导力量,对控制市场,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倒把起了很大的作用。1954年,全县97.2%的批发额为国营商业所掌握。国营零售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1954年占46.77%;1961年占70.9%;1975年占92.2%。1979年以来,由于实行商业体制的改革,个体商业也有了发展,供销商业系统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逐渐下降,1984年占58.16%。
1984年,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共有网点777个,职工9647名。其中商业系统有百货、食品、五金交电、糖业烟酒、医药、日杂果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石油煤炭、蔬菜、棉花、食品饮料、贸易信托、饮食服务、集体商业和商业运输等16个公司,26个乡供销合作社和城桥镇、堡镇镇5个国营商店,共有职工7234名;粮食系统有乡(镇、场)粮管所35个、粮食购销站(店)40个,职工1780名;物资系统有农机、机电、金属、化轻、木材、建筑材料、生产资料和物资运输8个公司,职工63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