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集体商业指合作商店(小组)。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原来的小商小贩组织合作商店(小组),形成集体商业。全县共有合作商店188个,设门市部555个;合作小组39个,设门市部52个。1958年按大队设店。1959年下半年起,合作商店全部并入基层供销社和国营商店,全县商品流通只有国营商业一条渠道。1961年下半年恢复集体商业,每个公社开设1至2个合作商店,全县共有26个核算单位。1984年,全县共有集体商业网点274个,职工147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