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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运输市场管理始于50年代初,以统一运输计划、统一调度运输工具、统一运输价格为主要内容,以水上货运为重点。水运由航运管理所,陆运由公路管理段主管。1964年,建立县运输营业所(交通运输管理所前身),在主要港口和集镇设营业站。物资托运单位按月编报运输计划,由市、县统一平衡安排。计划外运输,视其缓急程度酌情安排。各项运杂费用均统一计收,船舶单位或船员个人均不得自行承接运输业务和计收运杂费用。1971年,成立崇明县联合运输指挥部,原运输营业所改为联运办公室。1976年起,社、队企事业单位出口物资及农副产品运输计划,由各公社运输站受理上报平衡,社、队船舶由各公社运输站自行调度。1978年5月,联运办公室改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1983年为搞活运输市场,允许运力有余的单位和个体、联户船舶参加货物运输,个别航线的运价允许浮动。各乡物资运输由各乡自行安排船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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