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河沟纵横,利于养殖,但解放前却未得到充分利用。1949年,河沟养殖水面共6000亩,总产为48万斤。解放后,人民政府积极扶持农民养鱼,1958年,全县河沟养殖水面近4万亩。翌年,在横贯全县的南横引河闸口建造8个拦鱼设施,放养鲻、鲤鱼。除在农村泯沟、宅沟粗放粗养外,还在较深的水面试行精养、密养和混养。1961年,实行三级放养,贯彻“养捕并举、以捕为主”的方针,对集体经营的水面包产、包工、包本,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当年,公社放养水面1537亩,大队、生产队放养水面11139亩,社员放养水面10787亩。
1971年3月,成立县河港养殖管理委员会。全县建成23道大型拦鱼设施,对南横引河及南北竖河共17000余亩水面实行统放统养,由县水产养殖场和23个人民公社合资经营,按比例分成。是年共放养鱼种100多万尾,捕获4万公斤。1978年4月,放养水面划归各公社经营。1983年试行河沟养殖专业承包。1984年共有承包户124户,承包水面1124亩。全县泯沟、宅沟水面利用率为83%,横河水面利用率为51%。各类水面放养鱼种524万尾,产量372万斤,比1949年增长6.75倍。同年9月建立县河港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