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每年汛期(6月至9月)常受洪潮、暴雨、台风侵袭,造成灾害。解放后,县委、县政府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领导全县人民防汛抗灾。
1949年7月25日,本县遭受强台风、大潮、暴雨袭击,江堤溃决,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抽调干部深入基层,动员数万人修复被毁江堤,启动所有的戽水工具排除涝区积水,并千方百计筹集救灾粮款,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开展扶苗生产自救,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1952年7月18日至20日,台风侵袭,暴雨持续,潮位增高。县成立防汛抗旱总队部,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及检查重点险工地段;各区成立防汛抗旱大队,由区长、政委兼任大队长、教导员;各乡建立中队,村建立分队;沿江乡、村组织防汛基干班和抢险班。大汛时,全县干部、群众每夜上堤巡逻,防止了灾害的发生。
1953年,本县旱灾较重,县防汛抗旱总队部分别在堡镇、庙镇设立2个防汛抗旱办事处,发动群众于涨潮时开挖横河圩堤纳潮,落潮时打坝蓄水;同时,用水车戽水灌溉保苗,减轻了旱灾造成的损失。
1954年,全县干部群众抓紧做好防汛抗灾工作。汛前,建立防汛中队、防汛站和防汛抢险班,加固干堤40余公里,加修河港支堤61.1公里,检修加固沿江出口木水楼484只,完成土方60.97万立方米。8月17日出现罕见高潮位后,沿江各区、乡防汛组织,动员群众夜以继日,冒雨抢修加固江堤。
1956年7月上、中旬,抓紧海塘、江堤、木水楼的除险加固工程。全县加修干堤10公里、港支堤16公里、外小圩堤23公里,完成土方68万立方米,检修木水楼1002只。7月30日,台风侵袭本县,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县、区直属机关干部322名,深入沿江各乡38个重点险段,发动61515名群众,奋战3天,完成抢险土方3万余立方米。县委领导和驻崇部队指战员等乘坐救生艇,前往南丰沙、老鼠沙、谢家镇北沿等小沙,将140名老弱病残者及从事副业生产的人员安全转移。受灾后,江苏省拨款6.5万元救济灾民。
1957年6月30日至7月5日,暴雨侵袭庙镇、堡镇和县城地区。全县发动30万群众,组织排涝水车5637部,突击疏通河、沟头6881处,开穿横河支堤、河坝20处,拆除河道鱼簖1596只,加快排涝速度,减少损失。
1962年,本县3次受台风影响,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带领县级机关干部深入重点险段,组织群众抗灾。全年抢修江堤5.02公里,完成土方26.64万立方米,拨支抢险经费19.3万元。
1972年8月17日,台风、大雨同时袭击本县。县委发动2万余人,对46个江堤险段突击采用草包装泥,捆扎柴牛,加固堤岸。
1974年8月19日至22日,13号台风过境,本县灾情严重。县委组织船只,帮助受淹地区的老弱妇幼安全转移,同时发动干部群众抢修险段,堵住溃决堤段。
1981年8月31日,台风与高潮同时袭击本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100多名机关干部深入防汛险段,26个公社、镇、场104名主要领导,率领900余名机关干部、基层干部和青年民兵,立即赶到堤岸,驻崇部队300余名指战员赶赴陈家镇地区大堤,长征农场领导带领80多名青年职工,急奔永隆沙大堤,指挥、参加防汛抢险。新村公社新城大队大队长、共产党员顾思礼,大队副大队长、共青团支部书记张林生带领百余人抢险时,因圩堤溃决,壮烈牺牲。
1984年5月,县、乡、镇、场先后调整充实防汛领导机构,沿江20个单位组织抢险人员万余名,准备各种防汛抢险机动车100多辆,建立医疗救护队,邮电局更换了100公里电话线路和线杆。县防汛指挥部对全县海塘、江堤、涵闸作全面检查,排出险段19处,落实了联防措施,并在汛前基本完成加固工程。由于准备充分,8月1日,台风、暴雨同时袭击,未造成重大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