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本县实行供给制、工资分制、包干制和计件、计时、拆帐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制。1956年起,实行货币工资制,崇明定为第4类工资标准区。同时,按产业分类,改革工人的工资等级制度。参加工资改革的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共660名,其中430名晋升,占65%,月增资总额6773.4元;乡干部430名全部晋级,月增资总额6021.28元。工业、财贸、农业、林业、水利、文教、卫生、交通等系统工作人员5050人中有4528人增资,占89.66%,月增资总额为38222元,改革前月人均工资为31.56元,改革后为39.73元。参加工资改革的公私合营企业职工1212名,其工资根据按劳付酬的原则,比照同一地区性质相同、规模相近的国家企业的标准,高的不减,低的根据企业生产、营业情况和实际可能分期逐步增加。全县商业系统按地区划分两类,城桥、堡镇、新河、陈镇为第一类,草棚、向化、侯家镇、庙镇为第二类,每类定10个工资等级。工业系统按行业分类,全县分油厂、酱酒厂、机器制造修理厂3个行业,每类定10个工资等级。全县公私合营企业职工1212人中,增加工资人数882人,占73%,月增加工资总额为2682.47元,月人均增资3.04元。
1963年8月起,本县根据“部分调整,逐步提高,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的方针,调整职工工资。调资范围为196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私方实职人员和196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临时工,升级面为50%,增资的平均水平按范围人数计算为每月3.5元。属调资范围的县属全民所有制职工7617人中,增资的有4976人,占65.3%,月人均增资4.97元。参加调资的市属工厂企业有15个单位,在3221名职工中,增资的有2113人,占63.6%,月人均增资6.6元。
1971年,本县实行低工资调整。调整范围为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工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人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全民所有制单位增资人数为6950人,金额为37690.64元,月人均增资5.42元,其中升级增资5147人,增资额为33889.46元,月人均增资6.58元;靠级靠档1149人,金额为3318.92元;补级差652人,金额484.4元。集体所有制单位增资人数为4638人,金额为26590.08元,月人均增资5.73元,其中实际升级增资3410人,增资额为23487.28元,月人均增资6.89元;靠级靠挡1004人,金额2945.83元;补级差222人,金额为157元。
1976年,本县对新职工评定工资,工资标准分为38、39、40元3档,从1975年4月起执行。
1977年至1983年,本县先后4次调整部分职工工资。1977年调资的重点为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在全民所有制单位22645名职工中,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有17048名,这些职工中属调资范围的有16624名,可增资人数为6784.5名,调资面为40.8%,其中增加一个级差的5993名;增加半个级差折合人数791.5名。集体所有制单位11585名职工中,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有7614名,其中属调资范围的7593名,参照全民所有制单位条件,可增资的人数为2993.5名,调资面为39.42%。其中增加一个级差的2393名,增加半个级差折合人数600.5人。
1979年10月,本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调资范围职工19731人中,有l1443人增资,实际增资面为58%(包括升半级),月人均增资3元。集体所有制单位调资范围职工9548人中,有5601人增资,增资面为58.66%,月人均增资2.9元。此次调资,本县由4类工资区改为5类工资区。11月,对定编的225名社集体干部评定工资。同时对社、镇、场事业单位中工资偏低的工作人员调整工资。
1981年9月,对本县中小学、卫生、体育3个系统的部份职工调整工资。这次调整工资是在现行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采取先补、后靠、再升级的方法。属调资范围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职工6343人中,有5273人增资46858.50元,增资面为83.13%,月人均增资8.89元,缓调14人。属调资范围的集体所有制性质职工1596人中,有1528人增资12844.30元,增资面为95.74%,月人均增资8.41元,缓调6人。
1982年10月,调整国家机关和科技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同时调整上年度在文教、卫生、体育等部门调整工资中未调整人员的工资。列入这次调资范围的对象是1981年底在册职工中,属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又于1982年9月底前已定级的正式职工,共有4544人,增资人数4465人,增资面98.26%,月增资31023.78元,月人均增资6.95元,其中升一级的3760人,占增资人数84.21%,升二级的705人,占增资人数15.79%。新职工增加9元的有307人,升一级半的有8人,因各种原因不予升级的59人,暂缓升级的18人。
全民单位职工工资水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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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职工年平均
人数 |
全年工资数
(万元) |
人平均(元) |
|
年 |
月 |
|
1957 |
10523 |
521.82 |
495.88 |
41.32 |
|
1961 |
28801 |
1139.36 |
395.60 |
32.97 |
|
1965 |
10260 |
536.30 |
522.70 |
43.56 |
|
1970 |
12582 |
623.09 |
495.22 |
41.27 |
|
1978 |
21900 |
1121.76 |
512.22 |
42.68 |
|
1981 |
25297 |
1449.80 |
573.11 |
47.76 |
|
1984 |
23599 |
1637.20 |
693.76 |
57.81 |
注:不包括附加工资、奖金、津贴。
县属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有481人调整工资,月增资3258.98元,月人均增资6.78元。
这次调资先后分四批进行,第一批是64个对象较明确的机关事业单位,有1768人;第二批主要是1979年后为搞活经济而企业化管理、享受企业劳保福利和奖金待遇的一些事业单位27个,有1809人;第三批是对中小学、卫生、体育系统中1981年末调资,这次可列入和1981年升一级,这次可再升一级的对象,共有742人,其中1981年末调资,这次升一级的171人,属升二级再升级的563人;第四批主要是经批准列入的县公路所、县粮食局、供销社、物资局、外贸公司等5个单位的555人。
1983年,本县企业普遍调整职工工资。7月,属调资范围的17738人中,除少数暂缓升级外,实际增资的有17558人,占调资人数的98.99%,月人均增资8.80元。同时本县由5类工资区改为8类工资区。因此项调整而享受补贴人数为26898人,月人均增加4.10元。
1984年,职工全部工资(包括附加工资、奖金、津贴),全民所有制单位年人均994.51元。月人均82.88元;集体所有制单位年人均942.55元,月人均78.55元。